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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江门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江门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江府函〔2012〕2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粤府明电〔2012〕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请于2013年2月25日前报市双拥办。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日
江府函[2012]246号.doc
http://www.jiangmen.gov.cn/gov/0101/201212/P0201212285847953164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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