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实行汛期水库领导责任制和抗旱行政责任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5〕62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实行汛期水库领导责任制和抗旱行政责任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5年水库防汛和全市防旱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大隆、赤田、水源池、福万、汤他、半岭、抱古等7宗大、中型水库实行汛期领导责任制和三亚市抗旱行政责任制。具体责任人安排如下:

大隆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吴岩峻;

福万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岳进;

汤他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政府副市长许振凌;

抱古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政府副市长李柏青;

赤田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政府副市长邓忠;

水源池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政府副市长李向明;

半岭水库防汛责任人为市政府副市长陈小亚。

三亚市抗旱行政责任人为市政府副市长李劲松。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延伸阅读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向社会承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