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医改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0〕56号
颁布日期:2010-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0年医改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府办〔2010〕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2010年医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2010年医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三亚市2010年医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强化政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和服从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医改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2010年工作重点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1)推进医保“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落实与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海医附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等医疗机构作为我市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市民在海口医疗机构快捷报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3)加强医保资金的监管。制定医保资金监管和收费监管方案,加强医保经费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出台《三亚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2、建立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体系,实现基本药物按中标价销售,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市卫生局负责,市药监局配合)。

3、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负责)。

4、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今年完成农村卫生院工作用房新建1500平方米、改造1200平方米,推行对卫生院(农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1)对社区、农村卫生院重新定编定岗,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编办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2)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计划。委托海南医学院培养10名本科大学生到农村卫生院工作,安排20名基层卫生人员到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进修,时间不少于4个月(市卫生局负责,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技术帮扶力度。探索市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办院、托管等形试,今年争取完成1—2家试点。严格执行城市卫生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之前必须到农村服务一年的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市卫生局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其正常运行(市财政局负责,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5、实施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完善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和医德医风档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市卫生局负责)。

6、制定和完善考核标准。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带经费的绩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7、开展首诊负责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市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推广适宜技术,今年推广适宜技术15项以上,重点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市卫生局负责)。

8、开展农村卫生院“安居工程”建设。今年完成农村卫生院80—100套周转房,积极组织卫生院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市卫生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3、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力争完成95%以上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市卫生局负责)。

4、进一步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市妇联负责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按期完成省下达的2010年工作任务(市卫生局负责,市妇联配合)。

5、农村孕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10年目标人群为6843人,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服用依从率达30%(市卫生局负责)。

6、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对目前我市现有和当年新发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力争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市卫生局负责,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镇、农场配合)。

7、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项目500座,提高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同时,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市爱卫办负责)。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每名农村孕产妇进行住院补助300元,项目覆盖我市全部农村孕产妇(市卫生局负责)。

9、加强健康教育。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70%,农村达到60%(市卫生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配合)。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落实《三亚市区域卫生规划》和省有关区域性重点医疗机构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二期工程、中医三期和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市卫生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2、探索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市卫生局负责)。

3、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配合)。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负责,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5、加强收入使用和分配的监管,健全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定期委托中介机构对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和经济责任审计(市卫生局负责)。

6、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7、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

(3)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卫生局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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