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江一桥、长虹大桥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阳政办发〔2012〕104号
颁布日期:2012-08-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汉江一桥、长虹大桥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汉江一桥、长虹大桥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汉江一桥、长虹大桥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桥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市区汉江一桥、长虹大桥(以下简称“两桥”)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和《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关于《襄阳市市区三座桥梁检测评估报告》为依据,以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和疏导分流为重点,通过社会宣传、政策引导和严格管控,确保禁限行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禁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夏先禄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朱慧、副秘书长伍军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襄城区政府、樊城区政府、襄州区政府、宜城市政府、老河口市政府、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禁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伍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何俊虎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云地、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德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定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实施和检查督办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宣传深入广泛。广大市民、重中型货车驾驶人和车主对襄阳市区“两桥”禁限行知晓率和自觉绕行率分别达95%以上。

(二)管控严密有效。坚持宣传引导与疏导劝阻有机结合,超限检测与疏导服务有效衔接,“两桥”全天候无30吨以上重中型货车通行,确保重中型货车绕行通畅顺利,并得到交通疏导优质服务。

(三)值勤规范文明。各疏导服务站管理到位,服务周到,以人为本,群众满意,做到执法文明、规范。

四、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根据实际需要,整个禁限行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研究部署阶段(7月1日至10日):

(一)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禁限行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禁限行《通告》,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部门职责和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

(三)审核“两桥”鉴定公司的权威性和在业内的地位,论证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责任单位:市建委)

第二阶段为设点布控阶段(7月11日至7月30日):

(一)根据需要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完善全市现有5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充实值勤人员。

1、完善207国道黄集、樊魏公路古驿超限检测站建设管理。(责任单位:襄州区政府)

2、完善207国道小河超限检测站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宜城市政府)

3、完善305省道尹集、316国道竹条超限检测站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根据需要和属地管理原则,并按统一标准建设全市5个疏导服务站,配备值勤人员(基础保障标准见附件1)。

1、在207国道宜城市五条路口、316国道老河口市仙人渡、316国道襄州区双沟、207省道黄集、217省道古驿设立5个外围疏导服务站(黄集、古驿外围疏导服务站以所在超限检测站为依托)。(责任单位:宜城市政府、老河口市政府、襄州区政府)

2、在市区襄城客运站门口、工业区路口、清河一桥头、琵琶山路口、白马广场路口和清河二桥附近天发加油站路口做好疏导服务,加强管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

第三阶段为集中宣传阶段(8月1日至25日)

(一)组织各方面代表、新闻媒体举行听证会,公示长虹大桥检测结果,通报重中型货车过桥潜在隐患,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责任单位:市建委)

(二)在各大新闻媒体发布《关于汉江一桥、长虹大桥禁止和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的通告》,广泛宣传、引导舆论;同时加强网上舆情控制,积极主动应对,防止炒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在高速公路进入襄阳境内交界处、襄阳城郊出入口和超限检测站、疏导服务站设置“襄阳市区汉江一桥、长虹大桥禁止30吨以上重中型货车通行”提示宣传标牌,设置要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形象的影响。

1、高速公路进入襄阳境内交界处宣传标牌的设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国省道进入襄阳境内交界处和外围疏导服务站及黄集、古驿、小河超限检测站宣传标牌的设置。(责任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

3、尹集、竹条超限检测站宣传标牌的设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制定超限检测站、疏导服务站的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见附件3、附件4)。(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五)组织超限检测站值勤人员和县市区疏导服务站、超限检测站负责人或骨干上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六)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8月26日至2013年6月)

各疏导服务站、超限检测站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一)加强对“禁限行”工作的宣传教育。在疏导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向过往重中型货车司机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两桥禁限行”相关规定,增强过境重中型货车主动提前绕行的自觉性;

(二)对明显超限超载或经过磅称重确认的超载重中型货车进行劝导,对进入襄阳市区且需过江的超载重中型货车宣传引导绕行。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

(三)对超限超载重中型货车进行过磅称重,为放行、劝离和引导分流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履行下列职责:对30吨以下重中型货车进城且过江的发放过江通行证,明确通行时间和路线;对需要进城但不过江的车辆发放进城通行证,明确通行时间和路线;对需要进城过江但超过30吨的重中型货车一律引导绕行过境。[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四)市公安局要严格执行7时至23时禁止重中型货车进入中心城区管理制度。对服务市民生产生活、应急管理、城市建设和重点企业等特殊需要的重中型货车实行“临时通行证”管理,要明确通行路段和时间段;对30吨以上的重中型货车严禁从“两桥”通行。同时对上述违反规定行驶的重中型货车依法由市区执勤交警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严格近郊服务站车辆规范停放,对机动车乱停乱靠、飞扬洒漏、车容不洁等违规行为依法查纠。(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禁止30吨以上重中型货车在市区“两桥”通行是确保桥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务必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全力以赴、全身投入,确保“禁限行”工作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二)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各工作站要把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放在首位,文明执勤、规范疏导,各疏导服务站和超限检测站要坚持以教育宣传、卸载转运为主,做到不罚款、不扣车,确保“禁限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建立联络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明华(电话:13972091781);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二是建立考勤制度,实行本单位、各部门及本站日常考核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模式,每月通报奖惩,对管理失控、安全隐患突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工作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本月工作小结,包括工作数据、经验做法、考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月计划等,联系人:彭家才(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3220771)。

(三)密切配合,提升效能。各级、各部门要听从指挥、服从调度,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特别是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辖区“两站”的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及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形成全市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市“两站”日常管理工作综合协调,严格督查,定期考核,奖惩兑现,确保收到实效。

附件:

1、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站基础保障标准;

2、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站人员配备标准;

3、疏导服务站值勤工作规范及程序;

4、疏导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附件1:

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站基础保障标准

项目

装备内容

数量

以租房为主(无条件租房的可适当配备部分活动板床)

30—50㎡

床铺

4张

床上用品

24套

办公桌

2张

椅子

4张

储物柜

3套24格

空调

2台

饮水机和生活用具

6套

执勤警车

1辆

办公电脑、打印机

1套

摄像、照相机

4台

手持对讲机

12台

反光背心、口哨、手套

24套

应急灯

2台

发光交通指挥棒

24支

LED显示屏

1块

大型提示标牌

1块

视频监控系统

1套

室外高杆灯照明设备

1套

反光锥桶

20个

排式警灯

2套

附件2:

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站人员配备标准

站名

每站人员配置(人)

合计(人)

外围疏导服务站

由相关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配备;

内围疏通重点管控点

城管局

公安局

144

12

12

公路超限检查站

交通局

公安局

120

20

4

附件3:

疏导服务站值勤工作规范及程序

一、严格按照《交通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等要求,规范着装、礼貌用语、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二、结合服务站周边交通环境,通过反光锥桶、提示标牌等规范设置停车待检区、等候放行区、分流调头区。

三、积极主动向过往重中型货车司机发放宣传资料,做好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桥”禁限行相关规定的解释宣传工作。

四、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汉江一桥、长虹大桥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凭各超限检测站检测报告,对超过30吨以上货车实行劝离,对30吨以下的划定停车区域,在23时后分段放行。

五、对服务市民生产生活、应急管理、城市建设和重点企业等特殊需要的重中型货车发放“临时通行证”,明确通行路段和时间段。

六、严格服务站内务管理和交接班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车辆检查、登记及临时通行证发放台账;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附件4:

疏导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实行三班四上工作模式,保障服务站24小时有人值守。

二、严格值勤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三、保证服务站车辆、通讯器材、监控设备、执勤装备等设施完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热情服务,执法文明,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宣传解释不到位而引起群众投诉、上访事件。

五、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为不符合规定重中型货车发放市区“临时通行证”。

六、严格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制度。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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