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2〕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宜昌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社会性公益事业,加快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防震减灾现状及形势

(一)防震减灾现状

宜昌属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十五”、“十一五”期间,全市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建立了基本的地震监测网及地震震情会商制度。目前已建成的有:国家基准台(宜昌台),清江库区、三峡库区地震数字遥测台网,宜都、兴山数字测震台,当阳数字地磁观测台,秭归数字地下流体观测台以及市级地震信息节点,地震监测实现了数字化,建立了中、短定期及短临跟踪不定期会商制度。二是城乡震害防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规范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城市建筑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的比例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通过发放民居设计图集、培训农民建筑工匠,现场开展抗震宣传等措施,建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28处2536户42.02万平米。三是切实加强地震应急工作。认真落实《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建立了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及快速决策反应系统,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编制了《宜昌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基本形成了政府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

(二)防震减灾形势

宜昌地质构造、断层活动、新构造运动复杂,具备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的条件和背景,存在发生构造地震、水库诱发地震、塌陷地震等多种灾害的可能。历史上共发生破坏性地震150余次,最高达到6.5级。建国以后发生破坏性地震2次,即1961年3月宜都潘家湾ML5.1级和1979年5月秭归龙会观ML5.5级地震,震中烈度达到Ⅶ度,造成了较严重的破坏。全市平均每年发生1级以上地震150余次,3级以上地震4-5次。

我市属地震相对敏感的地区,城市和居民建筑多建于长江漫滩及阶地上,许多集镇和居民点建在斜坡上,城市基础设施抗震能力较差;加之区域内大型水库密布,地质灾害分布广,危险化学品储存多,地震容易产生严重灾害和诱发次生灾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宜昌区域内人口进一步集中,高层建筑林立,加之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密集,目前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与全社会对防震减灾的要求存在差距,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薄弱。地震监测台站分布不均,还存在地震监测盲区。加之地震前兆观测类型单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地震速报、预报研究和重大工程项目的需要。二是防御地震灾害能力不足。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抗震性能脆弱,地震小区划、活断层探测等基础工作尚未开展,城市仍有大量建筑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大多没有设防,地震科学知识普及不够,民众防震减灾意识薄弱。三是地震应急能力不强。市县不具备地震快速响应的技术条件,应急物资储备及城市避难场所设施缺乏。四是有的地方防震减灾没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震管理机构尚不健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防震减灾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没有设立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二、“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按照国家防震减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依靠科技、依靠法治、依靠群众,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构建和谐宜昌提供安全保障。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立完备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和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位居中部同等城市前列,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等城市水平。

具体目标:

1、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健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职责明确,防震减灾专项资金落实,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地震监测设施齐全,具有数字化的测震及地震前兆监测台网,使全市区域内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速报时间缩短到10分钟。

3、地震预报、震情跟踪和震情会商制度完善,形成专家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地震预报机制。

4、强化抗震设防管理,提升全市防御地震灾害的整体综合能力。到2015年,城市中尚未设防的既有建筑中达到国家规定抗震设防要求的比例提高5%,完成部分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筑的加固改造,农村民居达到国家规定抗震设防要求的比例提高5%。

5、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协调机制,启动应急预案时间不超过10分钟,1小时内有组织地开展救援行动,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设备贮备和避难场地满足抵御一次6级左右地震的需要。

三、“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一是按照全省的统一布局增加1~2个测震台,消除地震监测盲区。二是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完成强震动台及烈度速报网的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市级地震信息节点,完成重点县市区地震信息节点建设,实现与国家地震台网监测数据共享。

2、着力提高地震分析预报水平。积极研究探索地震孕育和发生规律,建立适合宜昌区域特征的地震预测判定指标体系;加强与本地专业地震工作队伍的协调配合,完善震情跟踪会商制度,及时提出具有一定可信度的地震测报意见。形成专家预测、地震部门把关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的预报机制。

3、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培训,设立宏观哨,建立地震宏观异常的收集、传递、处理系统,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

(二)科学合理地提高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1、着力开展区域地震地质基础性调查研究工作,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一是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2015年完成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和部分重点县市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二是对全市主要发震构造及活动性断裂的分布、性质、成因及危害展开调查,提出地震活断层探测及相关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的建议。

2、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和监督。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抗震设防要求和程序,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确保新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其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要求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对生命线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3、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的原则,加强对村镇建设规划的指导,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易诱发滑坡、岩崩等次生灾害地段。二是开展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勘察,编制农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举办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班等服务。三是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按照“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三)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准备

1、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地震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预案工作部门职责,实现应急预案简明化、图表化、程序化、数字化。加强与县市区、行业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

2、建立地震应急技术与信息保障系统。一是完善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二是加快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2013年完成应急救灾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库系统集成,建立数据库定期更新制度。三是实现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

3、组建应急工作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依托武警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本地区地震及相关专业专家队伍数据库。依靠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建立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

4、做好地震避难场所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立与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地震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救生设施,强化避灾功能,建立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粮食、饮用水、药品、帐篷等物资储备数量能够满足一次破坏性地震应急的需要。

(四)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制定宣传教育规划,组织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育内容、课外读物和科普示范活动,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各县市区逐步建立1~2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深化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普及地震科学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城乡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减灾知识水平,让民众了解地震常识,了解预防和抗御地震的方法以及遭遇地震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四、“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的重点项目

(一)地震应急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建设市地震应急平台和信息系统,保障地震信息及时传递和发布,增强地震应急反应能力,满足公众了解地震信息的需求,平息地震谣言。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完成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开发。依据统一标准,采用改造、转换等技术实现市地震应急指挥平台与市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满足值守应急工作需要。加快应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建设满足需要的数据库系统。

实现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市级应急指挥系统与省、县(市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增强全市地震应急综合反应能力。

(二)城区地震小区划

开展地震小区划,判断未来地震可能发生的地域、震级,确定地震破坏的最强地段,为城市防震减灾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使新建的重要设施、生命线工程以及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避开活断层。

主要建设内容:在城区及国家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镇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开展活断层区域探查与详细探测、精确定位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包括活断层钻探及岩芯样品分析、活断层的年代学系统测定和活断层地震危险性综合评价。在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城市市区地震小区划,包括潜在震源区、地震烈度和地震动衰减关系的确定,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与计算,工程地震钻探、动三轴样品取样和测试,土层剪切波速测试和地面卓越周期测试,场地地震烈度小区划,场地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和场地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编制城市地震区划图,完善抗震设防标准。开展地震灾害风险分析与震害防御能力评价。

(三)地震安全农居工程

制定农村民居防震技术方案,建立农村民居防震技术宣传、培训服务网、建设安全农居示范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农村住宅防震抗震知识宣传,印制《农村住宅建设防震抗震知识挂图》、《农村住宅建设防震抗震知识指南》等,在广大农村宣传普及民居抗震知识和防震减灾知识。开展农村民居抗震实用技术能力建设和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区建设。建立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技术信息网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网,为农村民居建设、农民和建筑工匠提供法律法规、技术咨询及相关信息服务。

五、“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依法履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重大问题,实行防震减灾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

(二)法制保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与防震减灾法规相关的配套措施,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防震减灾法规有效实施,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经费保障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目标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设立防震减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震台网建设与维护、农村村民住宅和城市社区地震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处置及装备建设、技术培训与演练、群测群防等工作。

附件:宜昌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略)

http://xxgk.yichang.gov.cn/gov/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2/10/25/art_5538_418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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