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宜昌市2011~2012年度塘堰建设实施方案
塘堰是农村水利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塘堰建设是“三万”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现有塘堰74367口,其中当家塘堰57700口。这些塘堰建成初期,在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自农村体制改革以来,由于缺乏投入和疏于管理,淤积毁损严重,全市塘堰现状蓄水量不足60%,大部分塘堰已成为“碟子堰”、“筛子塘”。特别是去冬以来发生的三季连旱,进一步暴露了全市塘堰蓄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作暨秋冬春水利建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塘堰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塘堰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塘堰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市塘堰建设由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统一指挥,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今冬明春,全市按照每一个村民小组至少建设一口蓄水量1000方以上的当家塘堰(或蓄水量100方以上的抗旱水池)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整治塘堰8500口以上(含抗旱水池),带动其它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基本农田灌溉不足和灌溉死角的问题。
(三)明确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塘堰建设的责任主体,广大农民是塘堰建设的投入主体、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塘堰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实施塘堰整治、抗旱水池或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真正把塘堰工程办成深入人心的惠民德政工程,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坚持科学推进
(一)科学规划。各地要围绕整治当家堰这个中心,综合考虑平原、山区、丘陵等区域的实际,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选点,突出宜昌特点,分区域做好规划,并制定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合理的施工方案。塘堰建设规划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人畜饮水、渠道整治等相关工程相结合,二是与调整农业结构相结合,三是与多种经营基地建设相结合,四是与田间管理相结合。
(二)科学组织。此次塘堰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科学组织,精心实施。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做到有声有势但不搞形式,突出特色亮点,注重实际。要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农民群众主体的关系,通过有效的宣传发动,真正把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二是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坚持县为主体、乡为基础的工作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搞好统筹协调;乡镇要积极主动搞好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筹资力度,大力支持和参与塘堰建设。三是要加强培训,分类指导。要针对各地建设重点分级开展培训,特别是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组织足够技术力量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塘堰建设。
(三)科学管理。要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进用水权、养殖权、冠名权等多种形式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改革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建设多渠道投入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对单户所有的塘堰由农户自建自管自用;对集体所有、多户共有的塘堰要通过实行“受益户共有制”产权改革和入股、承包、租赁以及拍卖冠名权等方式,明晰产权,明确责任,落实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日常供水、抗旱应急和维修养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塘堰工程良性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三、多方筹集资金
采取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共建的办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市及各县市区筹措一定资金,动员大中型国有企业(包括中省在宜企业)、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捐资,大力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从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资金开展塘堰建设。市直每个“三万”活动工作队筹资5万元以上,县市区每个“三万”活动工作队筹资1万元以上。
四、坚持建设标准
塘堰建设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
(一)落实标准。塘梗的高度、宽度、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下游迎水面要实行规范化护砌,避免或减少渗漏。剅管设置的位置、孔径大小以及抗压强度,放水口、闸阀、溢洪口等配套设施均要符合规范要求。蓄水容积应尽量与设计受益面积相适应。
(二)美化环境。塘堰建设要注重自然和谐,坚持工程质量和外观形象并重,做到路相通、树成行、草盖坡、渠成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和景点。要尽量考虑与周边的水库、渠道、涵闸、泵站等蓄引提水工程相连通,力求“长藤结瓜”。
(三)确保安全。塘堰建设要根据农业生产和防汛抗旱需要,确保建设进度,满足春灌、抗旱需求,确保安全度汛。对有防汛任务的塘堰,各地要实行统一监管、统一指挥调度,明确汛限水位,落实防汛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
五、强化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塘堰整治财政“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规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兑现塘堰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市区“三万”活动办公室要按照《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塘堰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对本级范围内塘堰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定量定性考评,市水利水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考核验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部门要全程参与项目和资金监管,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资金分配与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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