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娄底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促进和谐稳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我市决定从今年10月至2012年年底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协作联动、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整治一批从事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以保民平安、为民除害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搭建各部门合作密切、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的基层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坚决铲除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生命安全之害。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或者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制品、鲜肉及肉质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厂家;生产假冒伪劣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危害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和病人的小作坊和“黑心”厂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的黑市场。

(二)严厉打击整治制假造假的“黑工厂”、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诚信之害。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黑心”工厂;制售假冒伪劣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危害公众安全的非法经营工厂;非法制造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加工厂(点);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居民身份证的非法加工厂(点)。

(三)严厉打击整治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坚决铲除盗销群众财产、破坏基础设施安全之害。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建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用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

(四)严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坚决铲除败坏社会风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之害。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存在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吸贩毒品、聚众赌博、私彩赌博、网络赌博、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场所和窝点。

三、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打四黑除四害”工作负总责,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地“打四黑除四害”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市经信委负责督促食品工业企业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对涉嫌违法和犯罪的侦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药品农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违纪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的群众社会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行动所需资金。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置。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环节的检验检测和农用物资的监管,查处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肉类加工企业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从事生猪屠宰行为;依法查处酒类流通环节中无酒类批发许可证、无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等经营酒类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职责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监管,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邮政部门负责邮政、快递环节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收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文化部门负责演艺活动、网吧等上网场所和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超刚任组长,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杰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有良,市综治办主任向健勇,市公安局副局长贺新国任副组长;市卫生、经信、监察、民政、财政、环保、农业、商务、文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安监、邮政、城管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贺新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农业、文化等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并成立6个专门工作组:

(一)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建材工作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牵头,市经信、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邮政、文化等部门参加。负责督促食品工业企业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指导集中打击整治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有毒有害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工厂”;生产假冒伪劣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危害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和病人的小作坊和“黑工厂”;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快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以及非法收购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假劣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的“黑工厂”等工作。

(二)打击整治制贩假证章工作组。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工商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指导集中打击整治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的非法加工厂(点)等工作。

(三)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危险物品工作组。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安监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指导集中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加工厂(点)等工作。

(四)打击整治盗销“三车一机”等“黑市场”工作组。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商务、工商等部门参与。负责协调指导集中打击整治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等工作。

(五)打击整治非法收购贩卖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黑市场”工作组。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工商、城管部门参与。负责协调指导集中打击整治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件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等工作。

(六)打击整治“黄赌毒”工作组。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工商、文化部门参与。负责协调指导集中打击整治存在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吸贩毒品、聚众赌博、私彩赌博、网络赌博、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场所和窝点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要深入基层,广泛调查,综合执法,全面摸清“四黑四害”的底数和情况。一要深入调查摸排线索。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广大基层特别是社区干部反复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刻字印刷、典当行、废旧收购站点、二手自行车和手机交易市场、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通过走访群众、开展调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排查辖区内昼伏夜出、行动诡秘、频繁交易、搬进搬出等可能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二要明察暗访获取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工作中发现掌握的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全面掌握情况、线索,及时收集、甄别、固定证据,为实施打击处理奠定基础。三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各部门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邮箱和使用手机短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四要综合执法掌握线索。要形成公安、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建立综合执法小组,共同开展走访、发动和排查、清查工作,全面摸排涉嫌“四黑四害”的厂点和线索。要全面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侦查的案件和网上有害信息,梳理深挖涉及“四黑四害”的重点线索。

(二)严厉查处。切实纠正认为“‘四黑四害’案件多发不愿意办、案小不值得办”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涉嫌“四黑四害”的案件要逐案盯办、逐案查处。一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涉及“四黑四害”的企业和个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该劳教的劳教,该拘留的拘留;对企业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属于有关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二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有关部门要及时核查涉及“四黑四害”的案件线索,要如实登记,尽可能早发现、早查处,严防形成现实危害;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组织侦查,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办;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将挂牌督办一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三要加大源头深挖力度。要把端窝点、捣网络、断渠道、除源头作为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坚持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彻底根除“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对案件查处阻力大、多次举报多次查处无果或明显存在“保护伞”等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侦办或异地用警侦办。

(三)严密管控。对“四黑四害”,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措施。一要立足社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全面推行人口、房屋“全覆盖”管理,提高对社区内“四黑四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发现、打击能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繁华街区以及车站、剧院、体育场馆、宾馆旅店、医院、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清理,防止形成“四黑四害”违法犯罪集中地。二要全面加强对“四黑四害”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建材,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居民身份证,以及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员、前科人员和涉嫌人员,要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定期谈话,加强法制教育,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三要积极创新行业场所管理。对容易滋生“四黑四害”问题的行业、场所要实施定期公开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行业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挤压“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密切协作。一是加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公安、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监、卫生、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安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专项行动具体办事机构,承担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督办等工作。二是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法律会商。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的“四黑四害”案件,要改变传统沟通模式,积极提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指导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打击惩处效果。三是加强公安机关各警种的整体作战、合成作战。“打四黑除四害”,公安机关是主力军,特别是对“四黑四害”团伙、流窜、跨区域案件,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刑侦、经侦、网安、技侦等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共同办案。要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作用,对跨区域“四黑四害”案件线索,各涉案地公安机关要立足本地,积极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六、步骤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组织摸清辖区内“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分子底数、掌握情况,建立台账,并逐一研究打击整治措施、落实打击整治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和排查摸底情况,要报本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自的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至2012年11月)。各县(市、区)政府对排查摸底阶段摸排发现的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要明确任务、明确目标,对重点地区明确责任领导,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案件线索,都要盯住不放、一追到底,直至端掉窝点、捣毁网络、切断渠道、铲除源头。对“四黑四害”问题泛滥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挂牌督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2月)。各地要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市政府将分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研究建立“打四黑除四害”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到边部署、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巩固。各阶段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市“打四黑除四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突出打击重点。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部门要把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作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突破口和重点,以此带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决打掉一批制造、贩卖“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犯罪团伙,捣毁一批将“地沟油”流向餐桌的非法制造、销售黑窝点。

(二)坚持民意导向。有关单位要委托有关统计调查机构,普遍开展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把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广泛告知群众,并列出有针对性的考核项目,把群众评价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成效考核的主要依据,真正做到以民意引领打“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开展。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的热情。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或110报警服务台要及时受理相关举报线索,认真登记,及时移交专项行动办公室核查处理。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高度关注舆情反映,及时妥善应对,防止不良炒作,确保执法效果。

(四)注意工作方式。要坚持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对“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准确定位,精确打击,避免采用群众反感的大清查、大夜查等运动式执法,防止扰民和扩大打击面。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对涉及“四黑四害”的重点社区、乡村,深入一线指挥督战。要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选出一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辖区“四黑四害”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

(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情况和信息的收集研判、汇总上报,及时总结宣传典型。各县(市、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要于每月9、19、29日前将本县(市、区)工作情况小结报表报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联系人:谢娬、胡海涛,电话:8566665、8566983)。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安内网开设专项行动专刊,编发工作简报,并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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