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对常德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民来武陵源核心景区观光实行门票价格半价优惠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张政办明电〔2009〕10号
颁布日期:2009-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对常德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民来武陵源核心景区观光实行门票价格半价优惠政策的通知

张政办明电〔2009〕10号

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纠正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价格歧视政策的函》(湘价函〔2008〕17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常德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两市州的公民(含“荣誉市民”)来武陵源核心景区观光的门票价格半价优惠政策。

二、对两市州公民取消门票价格半价优惠政策后,其他按规定享受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对象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三、你区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两市州游客的理解和支持。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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