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村〔2014〕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解

2014年,省里下达给四平市任务2201户,其中市本级246户,含节能示范户70户;双辽市1955户,含节能示范户500户。

按照铁东区、铁西区2014年申报计划,市本级的246户分配给铁东区190户,含节能示范户54户;铁西区56户,含节能示范户16户。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具有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铁东区山门镇、城东乡和铁西区平西乡的村民,由于政府原因将户口由农业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户口的,村民仍然是农民,经研究将该情况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不含一般贫困户)家庭纳入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

贫困户类型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中贫困户家庭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村〔2013〕13号)要求,由发改、民政、残联分别确认。

农村危险房屋,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吉建村〔2013〕25号)要求,由县(市)、区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

(二)补助标准

中央及省每户补助资金15750元,节能示范户增加2500元。自建房屋农户补助标准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的通知》(吉建村〔2013〕9号)要求,根据当年改造户贫困类型数量,由县(市)、区计算确定。

三、基本原则

(一)农户自愿,政府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各级政府要从政策、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发挥政府引导、指导和督导作用。

(二)合理规划,安全实用。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与乡村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强化设计标准图集、节能示范、抗震设防等技术,强化农村危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

(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规范程序,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方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全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突出重点,优先改造“两最”。优先改造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优先改造正在居住的土坯房,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

四、评定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的复印件。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报表》。

(二)民主评议。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农户危房改造,危房改造对象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产生,对群众有异议的,应分别由乡、村2级组织核实。

(三)张榜公示。在民主评议结束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

(四)乡级审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评议结果,由村委会报所在乡(镇),由乡(镇)核查上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等。

(五)县(市)、区审批。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D级危房应拆除重建,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应原址翻建,确需异地建设的,须经村委会同意,由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在可作为宅基地的位置建设。原D级危房应拆除。

(二)改造标准

重建房屋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完全依靠国家补助资金翻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每户40-60平方米以内。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建筑面积控制在每户100平方米以内;家庭人口多于5人的,按照户内每人不得超过20平方米控制。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禁止建造彩钢房的紧急通知》(吉建发〔2012〕29号)要求,禁止建造彩钢房。

(三)节能示范

建筑节能部位和节能措施不得低于3项。

1.墙体贴保温板,苯板容重不小于18kg/m³,厚度不小于8cm。

2.门窗采用一框双玻保温窗、保温门。

3.屋面采用苯板保温,苯板容重不小于18kg/m³,厚度不小于10cm。

(四)质量要求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监管,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设计到施工做好抗震设防工作,提高新建房屋的抗灾能力。

六、综合验收

(一)验收范围

县(市)、区所辖乡(镇)2014年建设并竣工的D级、C级农村危房,包含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贫困户。

(二)验收程序

一是乡(镇)自验,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逐项、逐户验收,对每户已竣工房屋拍照片。二是县(市)、区综合验收,由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全面综合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也可以县(市)、区和乡(镇)2级共同现场验收拍照。

(三)验收内容

1.补助对象应是具有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贫困户。

2.建设标准应符合本实施方案要求。

(四)验收时间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七、档案管理

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档案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危房改造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档案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工作。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建立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建村〔2012〕22号)要求,农户危房改造纸质档案一式两份,由农户所在乡(镇)和县(市)、区住建局各存档一份,保证危房改造档案的规范管理。

八、组织机构

(一)成立四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宇副市长

副组长:苏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柴冠市规划局局长

郭力群市发改委主任

高铁成市财政局局长

王魁元市民政局局长

郭志勇铁东区区长

侯川铁西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部署,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综合调度等日常工作。

主任:柴冠(兼)

副主任:杨波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成员:张平市规划局村镇科科长

田金生市规划局村镇科科员

王志平市住建局设计科科长

孙刚市住建局质检站站长

(二)各县(市)、区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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