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关于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审批〈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的请示》(苏海域〔2014〕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海洋局《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并由你局公布。

二、麻菜珩领海基点位于我省大丰市正东侧海域,是我省三个领海基点之一,要按照“特殊用途、特别保护”的要求,从有利于领海基点地形地貌保护出发,设置保护范围标志,落实特殊保护措施,保持麻菜珩领海基点的稳定。

三、划定并保护领海基点,对于提高海洋管理水平、维护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你局作为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领海基点保护工作,为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日

文件:szfu[2014]95(2014-08-27).doc

http://www.js.gov.cn/jsgov/tj/bgt/201409/W0201409123490953155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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