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连政办发〔2010〕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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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职工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0号)和省总工会《关于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建功立业竞赛的意见》(苏工经〔2010〕1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在推动沿海开发中作出新贡献,现就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举创新大旗、推动全面跨越”的年度工作主题,组织动员全市职工积极融入“创先争优”工作实践,广泛开展岗位创新、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等竞赛活动,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沿海开发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二、总体目标
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市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实现新跨越,力争为企业降本增效10亿元。
(一)开展职工“十二五二”创新竞赛活动。即组织推动十万职工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二万职工“六小”(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改进、小窍门、小节约)创新竞赛活动,五万职工争当知识型、创新型、节约型、技能复合型优秀人才,新增高级以上技术工人二万名。
(二)开展职工“三百一千”创新竞赛活动。展示推广百项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百项优秀合理化建议、百项先进操作法,评选表彰全市第二届、第三届职工“三十佳”,选树各行各业“首席员工”一千名。
三、主要任务
积极引导职工树立创新创造意识,鼓励参加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普及创新创造知识。围绕培养创新思维,激发创新潜能,提高创新能力,组织10万职工开展教育培训,普及创新创造知识。
(二)提升创新创造技能。围绕企业转型升级,组织动员各行各业开展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每年组织10个工种的市级职工技能竞赛活动,每四年组织一次全市职工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开展创新创造活动。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开展“六小”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广泛开展发明创造、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等创新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金牌工人劳模创新工作室”,组织劳动模范、首席员工走进企业、走进车间、走进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力争每年完成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成果1万项。
(四)树立一批“首席员工”。广泛开展“首席员工”选树活动,树立一批创新型“首席员工”,成为沿海开发一线的排头兵。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激励广大职工争当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五)总结推广创新创造成果。通过每两年开展一次的职工“十佳创新成果、十佳合理化建议、十佳先进操作法”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造热情,引导职工围绕企业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新材料运用以及改进操作方法等内容,广泛开展“六小”创新创造活动;鼓励职工在生产实践中练就绝技、绝活、绝招;及时发现、总结、提炼职工先进操作法并推广应用于生产实践。充分利用信息手段为职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搭建平台,促进职工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活动步骤
全市职工科技创新创造竞赛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0年7月—2010年12月)。出台实施意见,大力宣传发动,注重典型引路,为职工创新创造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11年1月—2011年12月)。深入调研,选树典型,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职工创新成果展评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12年1月—2012年12月)。总结经验,推广成果,完善机制,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连云港市第三届职工“十佳创新成果、十佳合理化建议、十佳先进操作法”和连云港市第二届“首席员工”,推动新一轮职工创新创造竞赛活动向广泛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引入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推进职工科技创新。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研究出台鼓励职工科技创新的政策,并将职工科技成果纳入市科技进步奖的评选范围;积极为职工申请专利创造条件,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尊重保护职工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照规定授予有关荣誉称号、晋升技术等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为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区域互动、全面推进的职工科技创新工作新格局。
(二)加大考核力度。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方案,做到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注重创新创优,不断扩大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覆盖面。市总工会要根据全市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目标任务和省总工会分配的任务,对全市各县区、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基层单位开展竞赛活动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对在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授予“连云港市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市级竞赛第一名以及荣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经综合考核后,授予“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具备相应职业高级工标准的选手,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破格颁发技师资格证书;获得前六名者(应知应会均合格),破格颁发高级资格职业证书。二是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职工“三十佳”和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首席员工”评选表彰活动。市级“三十佳”第一发明人、市级“首席员工”经综合考核后,授予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是依据《连云港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在全市开展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被评为“连云港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在三年内每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各80和150元。有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800元。四是对在职工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中取得重大成果的集体,可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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