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海东“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规划区内严禁审批新建其它项目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4〕68号
颁布日期:2014-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海东“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规划区内严禁审批新建其它项目的紧急通知

化隆、循化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海东“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的顺利建设,维护生产示范基地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规划区内土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经海东“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规划区内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新、扩、改、续建行为。未经领导小组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违规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对不停止施工且不自行拆除的,由项目所在县政府、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未经海东“黄河彩篮”现代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不得在规划区内审批新建其它项目,不得审批办理土地手续。对于已经由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正在施工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施工,由项目所在县政府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三、在规划区内严禁周边地区群众占用新的坟地,严禁乱占耕地、荒山荒坡和水域滩涂,严禁乱搭乱建,严禁乱砍滥伐树木。

四、化隆、循化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确保基地建设顺利进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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