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2013〕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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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拟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21日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公安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海东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以全国、全省“两会”以及2014年“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和重要区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生启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圣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统业市公安局政委
张涛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李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消防支队政治委员张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组织、推进和各项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1月2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逐级动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014年3月“两会”闭幕)。各县(区)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各单位、农村、社区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减轻当地火灾防控压力。
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的特点,对辖区的餐厅酒店、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类商场市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会场、会议代表驻地等开展专项治理,在关键节点实施“零点夜查”行动,对关键部位要不间断巡查和现场监控,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各县(区)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部门要扎实开展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等节日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进一步发动基层力量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区)要督促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实现所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动员乡镇逐网、逐格开展排查,确保所有村组、社区全部排查一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农村、社区火灾多户联防机制,组织村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巡查,加强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年底前,全市50%的乡镇网格化建设达标;针对近年来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多发的情况,各县(区)要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同时,要深化消防安全管理“进寺院”工作,建立建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寺院宗教教职人员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寺院火灾防控水平。
(三)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多警联勤整治火灾隐患。市县(区)公安机关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多警联勤机制作用,各警种相互配合,联合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分片包干,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加强对“九小”场所的隐患排查。要突出“六个重要时段”,即: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严查“六类重点场所”,即: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老年公寓和寄宿制学校等六类场所;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当场改正;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进一步掀起全民冬春消防宣传新热潮。针对冬春季火灾防范特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主题系列活动;公安、教育部门联合编写消防教育课本,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消防教育课程,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消防知识竞赛和做一份消防家庭作业等活动,达到冬春消防宣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各县(区)要同步开展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微电影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重点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置“三提示”标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冬春消防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电话举报投诉火灾隐患。要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介,不间断地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引导民众掌握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正确的自防自救措施和常识,要协调主流媒体,通过开办专题、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跟踪问效整改情况,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营造全民消防宣传的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要针对今冬明春火灾多数发生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落实力量调派、初战控火、火场供水、防冻保暖、战勤保障等措施,修订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制定“六熟悉卡”,做好执勤战备工作,开展今冬明春抗寒防冻训练和实地熟悉演练。各地要对辖区内大型商贸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开展实地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部门、行业系统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把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保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完胜,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和部队的安全稳定,为“三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各部门、各行业系统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各县(区)政府领导要分片包干、跟踪问效。建立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行业和单位,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帮助分析原因,限期整改问题。期间,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四)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各县(区)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对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及时跟踪掌握,收集和汇总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结束后上报工作总结。各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年度达标验收情况请于12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丁丽丽
联系电话:8613108转8042工作传真:861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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