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玉政﹝20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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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玉政﹝201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州十二届人大六次全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和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遵循“生态为先、稳定为要、发展为本”总基调,牢牢把握“一四一”总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和扶贫攻坚统揽全局,不断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地方特色经济,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为:全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财政预算收入实现2.5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农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实现脱贫1.9万人。
为切实做好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今年州政府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丰富生态文明内涵,抢占生态文明建设的制高点
(一)全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有序扩大社会参与(州环境保护局,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政府负责。列首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下同);同时,全力配合做好可可西里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治多县、曲麻莱县政府负责)。
(二)组织实施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积极衔接争取2016年度三江源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州三江源办,各市县政府负责);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努力改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水生态环境,搞好重要水源地、大江大河的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作(州水利局,各市县政府负责);加快各县县城及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州环境保护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下大力气彻底整治曲麻莱白地沟、大场金矿过采区生态修复遗留问题(州环境保护局、州国土资源局,曲麻莱县政府负责);深入推进“美丽城镇”和“高原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三江源农村牧区清洁工程及重点城镇、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省国道交通干线的环境综合整治步伐。集中力量实施好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工程。切实抓好各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确保污水处理达标率90%以上。开工建设青海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玉树市环保产业园基本建成,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民政局,各市县政府负责);加大玉树市区南北山和庭院街区造林绿化力度,建设歇武到结古百里生态绿色长廊,建成北京公园和人民公园,建设德卓滩千亩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努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继续做好玉树、称多、囊谦三市县藏茶试种及补植补栽工作(州林业局、州卫生计生委,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政府负责)。
(四)全面加强生态环保依法治理工作。依法严格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停止生态保护区一切探采矿活动(州国土资源局,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州水利局牵头);加快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州环境保护局牵头)。
(五)积极探索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兑现国家和省上生态补偿政策。深入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行办法》及有关补偿制度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健全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生态保护公益岗位制度,年内新增2000个生态公益岗位(州三江源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牧科技局、州林业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突出精准综合施策,集中力量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六)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投资1.21亿元新建玉树州省级生态畜牧业产业园区,投资1.3亿元扶持特色生态农牧业产业,开发新项目和巩固提升已有的合作社、牧场、农场等(州农牧科技局,各市县政府负责);投资2.5亿元对各市县的扶贫产业园区进行新建或升级改造,实施好投资150万元的电商扶贫,围绕地方特色建立电商平台(州扶贫开发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各市县政府负责);实施好投资1.24亿元的旅游扶贫项目,重点投向具备开发条件的37个旅游扶贫村和具有开发前景的贫困村(州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七)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投资100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就学资助力度。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增强带领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开发局、州农牧科技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八)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启动1600户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和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户易地搬迁项目(州扶贫开发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九)实施生态保护脱贫。投资6300万元在六市县各建一个扶贫型生态畜牧业示范点(州农牧科技局、州扶贫开发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探索资产受益脱贫。年内投资7700万元在玉树市购置商铺,建立扶贫综合产业园(州财政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州扶贫开发局,玉树市政府负责)。
(十一)实施发展教育脱贫。健全教育帮扶机制,落实好对贫困学生学前、小学、中学、大学的“一条龙”帮扶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州教育局、州扶贫开发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二)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通过政府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费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将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全部纳入救助范围,降低医疗救助起付线,最大限度减轻其负担。加强县乡医疗对口帮扶,加快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小病不出村(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扶贫开发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三)实行农牧区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兜底保障起来,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健全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高五保户和特困户供养水平(州民政局、州妇联、州残联,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农牧区经济升级版
(十四)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创建高原生态畜牧业实验区,加大牦牛提纯复壮、藏羊品种选育推广力度,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因地制宜推广优良品种。建立健全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激励机制,制定标准化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人员管理办法,提高牧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鼓励并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或畜牧、农经技术人员开展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不断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州县两级财政投资1亿元,继续加大万亩农田整治力度,恢复闲置蔬菜温棚,支持农牧业恢复发展。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州农牧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统计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五)加快农牧业品牌化建设。创建覆盖全境域的有机农牧业品牌,建立有机农牧产品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内引外联,开发高附加值的有机农牧产品,培育可追溯体系,逐步形成有机农牧业产业。完成称多高原牦牛畜产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农畜产品有机认证工作。围绕区域生产特色,实施特色农畜产品区域规划,着力提高绿色产业带动能力。整合现有农畜产业品牌,积极扶持培育一批以加工、贮运、营销为一体的龙头企业。打造农畜产品专业市场,优化产业链条,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引入国内知名企业,参与玉树农牧业产业开发(州农牧科技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六)健全完善农牧业服务体系。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草原灌溉试点项目,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筹措2500万元资金,实现农区以社为单位农业机械基本覆盖。加快草产业基地和防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畜牧业防灾抗灾的能力。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实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市场销售网络和信用体系,提高农牧业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政府投资、招商引资、担保融资等多元化的农牧业投入机制(州农牧科技局、州水利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金融办,各市县政府负责)。
四、紧紧围绕品牌建设,着力推进文旅商贸互动融合
(十七)坚持高起点谋划。积极打造长江、黄河、澜沧江(湄公河)“发源地”与“入海口”及流域地区文化旅游链接,融入“大香格里拉”、“三江源”、“黄河上游大草原”旅游圈,构建州内环结古、澜沧江、通天河旅游圈和三江源头大旅游环线(州旅游局、州文化体育局,各市县政府负责);抓住特色产品以及民族工艺品等优势资源项目,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孵化器作用。投资4000万元,支持一批文化旅游商贸企业,推出融入玉树标志性文化元素的系列旅游商品。依托玉树市重建的街区和商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文化旅游主题街区(州经济和商务委、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八)坚持大宣传营销。积极扶持《三江之舞》等精品剧目的创排,继续举办好目前已具影响力的国际虫草节、玉树赛马节、雪域牦牛文化节等节庆活动。举办首届玉树雪域格萨尔文化艺术节,三江源水资源高层论坛与溯源祭水活动。继续举办主要客源地城市推介会,积极参加重大文化旅游博览会(州文化体育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州旅游局、州水利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五、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十九)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行15年免费教育,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切实改善基层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待遇,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基本均衡。投资1.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幼儿园,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加大招聘学前师资力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争取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州学前教育全覆盖。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巩固提升“两基”成果。加大异地办学力度,不断扩大高中、职教异地办学规模。西宁三江源民族中学正式投入使用并主要招收玉树学生;积极争取在西宁周边再新建一所玉树民族高中,巩固北京、辽宁、广州、成都等异地办班。年内基本建成玉树州第四民族寄宿制高级中学和囊谦县第三民族中学。拓宽州职校办学路子,实现与高职、本科职校“直通车”。加大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力度,稳定师资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实施1.1亿元的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深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8个乡镇卫生院项目、29个村级卫生室。提高中藏医药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理顺药品价格,落实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争取实施5000万元全州卫生信息化项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训深造力度。加强重大地方病、传染病的防控救治工作,今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的资金,培训招聘基层防疫员,启动实施以肝炎、结核、包虫病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争取实施4620万元的藏医药传承研发基地。加强县城和重点城镇的综合性医院建设,加强医疗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运营保障(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一)加快公共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文化向基层延伸,挖掘、保护和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重视原生态文化的保护,完成全州文化资源普查和分类分级评估,建立州级古籍名录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级特色文化保护项目,提高玉树康巴藏族文化的影响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继续推进新时期“村村通”、“户户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以国标基站建设为基础,加快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工程的衔接,配合做好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州级演播中心(州文化体育局、州公安局、州广播电视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增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加快州市创新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围绕市政管理运行岗位需求,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就业试点。加大就业援助,完善和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改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金保工程”,积极推进“一卡通”。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全面落实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体检制度。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将城市、农牧区低保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4800元和2970元。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加100元的护理补贴,将高龄老人生活月人均标准提高20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市县政府负责)。
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着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二十四)优化投资结构,强化基础支撑。今年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亿元,围绕构建交通、能源、水利、住房等四大支撑体系,持续谋划开工建设一批大项目(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交通建设方面,加快建设乡村旅游公路、三江源头探险公路、精准扶贫村道路、出省通道等道路建设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总投资约100亿元的达日经德格和石渠至玉树、杂多至查吾拉、色吾沟至玛多县、治多至二道沟兵站(接109国道)4条国省道工程,续建环州公路、共和至玉树道路改扩建项目。年内投资约7亿元建设72个贫困村通畅工程,达那寺、澜沧江源头探险等旅游公路。2016年改扩建国省道及农村公路里程突破4000公里,彻底结束西部五乡(查旦、莫云、索加、扎河、麻多)道路不通畅的历史,争取开工通天河沿岸、尕尔寺、昂赛地质公园3条旅游公路项目(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各市县政府负责);能源建设方面,争取农网改造建设资金8亿元,进一步推进囊谦、杂多、治多、曲麻莱四县县城电网升级改造及玉树市、称多县电网改造和延伸项目。积极争取“气化三江源”工程,研究用电能替代用煤的可行性,逐步改善生产生活用能结构(州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负责);水利建设方面,开展全州水资源调查工作。完成玉树市果青水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年内开工。落实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治理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澜沧江流域治理和县城堤防工程,争取通天河流域治理项目,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州水利局、州环境保护局,各市县政府负责);住房建设方面,积极争取落实城镇棚户区、危房改造、扶贫易地搬迁、奖励性住房、节能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年内建设农村住房6269套、棚户区改造3687户(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科技局、州扶贫开发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上台阶
(二十五)优化城乡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城镇集聚发展,积极构建“一主、一副、四个区域中心、多节点”的城镇发展格局。完成全州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和治多、杂多旧城改造规划修改,进一步优化囊谦、曲麻莱县城总体规划。积极探索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以规划引领构建层级合理、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镇化发展布局,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六)加强城乡基础建设。加快囊谦、杂多、治多、曲麻莱县旧城改造步伐,推进道路、水电、通讯、供暖等市政建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必要的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构建较为完善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与人口规模、城镇定位相适应的生活购物、休闲娱乐、旅游服务、农贸市场、民族用品市场、虫草专业市场等功能区,完善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健全城镇生活服务体系,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水利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州旅游局、州农牧科技局、州国土资源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七)强化城镇管理服务。加强城镇综合执法管理,严格城镇规划“红线”,加快不动产登记步伐。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推进养老托幼、家庭医疗、家庭教育、物业管理、保养维护等社区服务业发展。建设三江源智慧城市。支持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县城及建制镇互联网普及。集中解决边远农村牧区信息闭塞问题,重点景区、行政村及集中居住点网络通信全覆盖(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经济和商务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旅游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十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全面完成玉树市区土地确权登记和不动产权证发放。有序推动农牧区改革,全面推行城镇、农牧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科技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十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推动已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推进知名商标培育工作(州经济和商务委,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十)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全面推行“三证合一”,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程序,推动中小微企业增加数量、扩大规模(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实施对公存款与金融贷款挂钩机制,刺激放大信贷规模(州金融办、州财政局负责)。
(三十一)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建立适合藏区实际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与使用体制机制,推动智力支援工作常态化(州对口支援办牵头)。
(三十二)加强区域合作共赢。开展与周边藏区文化交流与产业协作,主动融入青、藏、川、滇区域经济版图(州经济和商务委、州文化体育局、州旅游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九、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着力促进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三十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专群结合,加强网络管理(州公安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十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快《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步伐,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项目和特色村庄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基础采集工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牵头)。
(三十五)创新完善社会治理。落实完善村寺并联治理,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州公安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十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做好常态化的预防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追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州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七)坚持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州法制办,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十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州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十九)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州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监督和新闻舆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州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负责)。
(四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政务公开、监督问责、议事程序、督查督导、工作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州政府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负责)。
(四十一)落实廉政责任。健全完善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州监察局,各市县政府负责)。
为确保州委、州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和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今年的重点工作由各位副州长对分管工作抓总。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准确研判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到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打破惯性思维,保持发展定力,狠抓工作落实。一把手要以新的状态、新的作为引领新常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情亲自督办。要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锲而不舍地逐项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二要密切协作配合。牵头单位要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参加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找准结合点和工作定位,各司其职、强化协调配合,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力。落实分工任务需要增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把增强执行力作为执政为民、推动工作的关键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职尽责中确保政令畅通。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把各项重点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的始终,持续用力。围绕重点任务、重要专项,实行点面结合、督导兼顾、奖惩并举。突出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加强动态跟踪、节点控制,打通“梗阻”、破除“瓶颈”,确保我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贯彻落实重点工作的情况要在年中、年末专题报告州政府。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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