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4〕17号

荣成市、文登市、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以下简称城际铁路),全长约65.4公里,其中高区段约9.3公里、环翠区段约17.5公里、经区段约13.4公里、文登段约9.8公里、荣成段约15.4公里,共有车站4座、桥梁30座、隧道17座。

整治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城际铁路建设用地红线以内;第二层次为城际铁路建设用地红线外侧100米范围内,沿线重要地段、节点区域等可适当放大;第三层次为城际铁路建设用地红线外侧100米至800米之间的旅客视线可及范围。

二、整治目标

主要进行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整修破旧建(构)筑物、治理土堆、整治河道、清理违规广告和补植绿化等工作。通过整治,使城际铁路沿线环境达到“七无一有”目标,即无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无破旧建(构)筑物、无裸露土堆及物料堆、无荒地荒坡及空白地、无垃圾及白色污染、无违规广告、无河道淤积和河堤破损,有配套绿化景观或绿化隔离带。

三、整治措施

针对不同情况,主要采取“拆、整、绿、清、遮、管”等6项整治措施:

1.拆。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危及安全或影响城市景观的废弃建(构)筑物,按规定程序进行拆除。

2.整。对整治范围内的破旧建(构)筑物,进行立面清洗、粉刷或翻新改造;对建筑工地内的回填用土及其他能引起扬尘的物料堆,实施完全覆盖;对建筑工地外的弃土堆进行清运或平整绿化;修补破损的河道堤坝,清除河道中的淤泥杂物。

3.绿。结合城际铁路沿线其他绿化项目建设,搞好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抓好沿线城镇、荒地荒坡及空白地、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后需恢复植被区域的绿化美化。

4.清。清理整治范围内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违规广告、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等。

5.遮。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基础上,对重点部位、有碍观瞻且暂时无法拆除的建(构)筑物等实施遮挡。

6.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长期保持。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10日前)。市政府组织召开城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每个整治项目的具体整治方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11日至11月30日)。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市城管办组织对年度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力的市区或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015年重点完成第三层次整治任务,具体任务待城际铁路通车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五、职责分工

(一)市区政府(管委):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公共用地进行绿化美化;负责协调、督导城际铁路建设单位完成第一层次整治工作;负责组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市区政府(管委)协调、督促城际铁路建设单位完成第一层次整治工作,解决施工遗留问题。

(三)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城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及后勤保障等事项所需资金。

(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治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工作;负责直接管辖的国有储备土地整治及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五)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确定整治范围、内容和标准,督导市区按照整治方案实施整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六)市规划局:负责依据城市规划,对城际铁路沿线市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确认;配合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拆除清理后较大地块的绿线管控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在城际铁路通车后,编制沿线老旧城区整治规划。

(七)市林业局:负责城际铁路沿线直接管辖的山地、林地范围内违规行为查处及生态环境恢复工作;配合市区政府(管委)做好相关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际铁路沿线市区范围内违规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对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并经规划部门认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和超过批准时限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限期进行拆除。配合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城际铁路沿线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查处、拆除等工作。

(九)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对城际铁路沿线市区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的权属登记情况进行核实。

(十)市城管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协调、调度、督导,及时通报整治情况;负责组织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城际铁路沿线市区范围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清理工作。

(十一)威海水务集团:负责对城际铁路沿线市区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整治。

(十二)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城际铁路威海站、威海北站建设及工程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市区政府(管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导等。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工作中,既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又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疏堵结合。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防止激化矛盾,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分解目标,强化检查督导,组织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综合整治的工作合力。要积极筹措资金,将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保障整治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荣城际铁路威海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房德阳(副市长)

副组长:梁皓(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永迪(市城乡建设委主任、市城管办主任)

成员:岳娜(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李大伟(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车学辉(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王金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海云(市林业局副局长)

于忠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淑华(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崔继江(市城管办副主任)

姚波(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刘志刚(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

郑跃文(荣成市副市长)

崔卫兵(文登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学凯(环翠区委常委、副区长)

岳初建(高区管委副主任)

马端兴(经区工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周永迪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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