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市圈三年绿色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潍政办字〔2015〕61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市圈三年绿色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5〕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中心城市圈三年绿色行动计划(2015-2017)》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潍坊市中心城市圈三年绿色行动计划(2015-2017)

为进一步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生态绿化建设水平,加快生态潍坊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宜生活的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为抓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线,以“一主五副”城市圈(市中心城区及滨海开发区、寿光市、昌乐县、安丘市、峡山生态发展区、昌邑市)为主体,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牢固树立“绿色支撑生态、生态引导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市森林、城市绿地建设,着力构建“圈、带、点、面”有机结合、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的中心城市圈大绿色生态格局,有效化解城市热岛效应、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加强水源保护涵养等热点难题,加快实现城在林中、道在绿中、人在景中、宜居幸福、碧水绿城的城市建设目标。

二、任务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任务目标

按照一年大变样、两年基本完成、三年提升完善的目标要求,以山、河、滩、边(城边、镇边、村边、路边)为建设重点,紧扣春季造林、雨季造林、冬季造林三个时节,加快推进绿色行动进程,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城市绿地,构筑“圈、带、点、面”有机结合的大绿地系统,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丰富旅游资源,打造生态屏障。三年累计植树造林20万亩(每年新增7万亩,范围: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开发区、高新开发区、安丘市、昌乐县、寿光市、峡山生态发展区、昌邑市辖区内的全部国土面积),中心城市圈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0%。新建城市、城郊绿地2200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06平方米,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12㎡/人)。

(二)工作重点

1.构筑环绕中心城区的城市森林生态圈。充分运用各级林业补贴资金,依托城市南部山地丘陵、城市东西部的河道以及北部盐碱地带,建设围合城市的森林绿化圈,将昌乐首阳山、五图山、孤山,潍城乐埠山、浮烟山、明宗山、白浪河水库周边,坊子矿坑生态控制区、荆山、九龙涧及南部水系,安丘牟山水库、青云山、灵山、青云湖,峡山水库周围、潍河,寒亭柳毅山,央子平原水库周边、弥河、三北防护林带、滨海湿地生态保育区等纳入城市大生态绿化范围,加快城市外围生态大绿化建设。

2.依托河道、路边建设城市绿色生态带。在提升白浪河、虞河、张面河、浞河景观绿化的基础上,对麻沟河、大圩河、小圩河、虞河上游和凤翔河、张面河上游以及齐鲁台湾城内卧龙河等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对沿高速公路、铁路与市内交通干道绿化隔离带提升改造,构筑放射状绿色生态走廊。

3.提升城市内部重点部位绿化。在现状白浪河南北湿地、禹王湿地、人民公园、植物园、金宝乐园、富华乐园、东苑公园等绿色生态景观基础上,继续实施块状绿地建设,改造自怡园,建设开元立交桥绿化工程。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及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要根据各自实际,运用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在城区周围分别建成一块以上、面积不少于100亩的集中绿地,完善城市绿肺系统,提升城市绿化环境质量。鼓励支持园林绿化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生产型苗圃和花卉基地。

4.全面推进裸露土地绿化和城区林荫道建设,提升面上的绿化养护水平。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裸露土地、庭院绿化和城区林荫道绿化规划,对裸露土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城区林荫道进行绿化建设,逐步提升绿化养护水平。加强中心城区现有绿地的改造利用,通过铺设园路,增建广场,配建健身、休闲和娱乐设施等措施,增强中心城区大小绿地的亲民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中心城市圈绿色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与考核。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对城市森林、城市绿地、绿色生态带、城区林荫道等生态建设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全市上下对城市大绿地系统建设的认识。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听取市民对中心城市圈绿色行动的意见建议;倡导绿色消费和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公众转变资源利用和消费方式,营造积极保护环境、不断加强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分工。该项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市林业局配合,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程。规划部门要加快推进潍坊市水网生态绿化规划编制,全面整合水系生态绿化规划、林地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成果。水利部门要加强市域内水系绿化建设的督促检查;环保、市政、住建、农业、水利部门要积极防控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水环境污染等。

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明确好主管部门,落实好工作责任,建立工作班子,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各自辖区内河道生态湿地建设或修复,优化山、河、湖、园、路、桥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打造环绕中心城区的城市森林生态圈。

(四)加大投入,搞好资金保障。综合运营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林业补贴、民间资本等各类资金,加大林业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投入,重点保障水系生态绿化、城市绿地建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保障绿色行动顺利进行。国家转移支付的林业建设与补贴资金要确保支付到位,并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鼓励在城市周边建设苗圃,育林、造林、护林,充分调动企业与个人投入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采取税收补偿、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智力补偿和项目补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五)严格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按照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考核的要求,紧扣春季造林、雨季造林、冬季造林三个时节,突出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等关键环节,采取现场检查、总结调研等形式,严格进行工作督查,不断增强落实绿色行动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延伸阅读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向社会承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