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1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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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实现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较大发展,公民获取科技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态度更加理性、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5%。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区域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加快提高,科普人才队伍加快壮大,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支撑、经费投入、监测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结合实际,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认知科学的兴趣和探究欲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巩固和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周等活动。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重视家庭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妇联、市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服务网络,发挥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平台作用,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各类农民科技培训。加大避险自救、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对突发恶劣天气的能力。充分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以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的科普作用,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富民)计划”,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带动作用,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围绕建设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目标,以提升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将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课程,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在职学习。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举办面向职工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非国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避险自救的宣传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各级党校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在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咸阳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和专栏。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积极开展社区“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技术以及公共保障水平的了解程度。针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突发重大事故和灾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应对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等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妇联。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气象局。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鼓励大专院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增加在职教师科学教育的培训内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网络资源建设。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制定科普资源开发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选题规划,不断优化内容,完善和规范资源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繁荣科普创作,引入市场机制,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社会团体从事科普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加强合作与交流,引进省内外优秀科普产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科普产业良性发展,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制定科技传媒政策措施,加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加强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建设,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提高媒体从业者科学引导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咸阳电台、咸阳电视台、咸阳教育电视台、《咸阳日报》要充分发挥优势,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品牌栏目,形成咸阳科普文化特色。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咸阳日报社、市科协。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贯彻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推进咸阳科技馆建设,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建设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6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覆盖全市60%的社区和行政村,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2次以上。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拓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鼓励、支持各类专业科技场馆、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中专院校的科普资源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员、业务骨干等,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等,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鼓励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建立专职、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发展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有较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日常协调作用,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单位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各县市区的联系,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完善政策法规。通过研究提出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推动《科普法》深入贯彻实施。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有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科普人才工作规划,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根据实际培养适合我市科普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弘扬科学精神的积极性,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推动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出表率。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率。定期开展我市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科普法》的要求,将科普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安排和落实所需经费。要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科普事业,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纲要》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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