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1〕37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市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全市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降低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并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时间和方式
此次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从3月2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采取县区、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市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科学监管推进情况。
(二)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分解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和领导责任情况,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县区领导带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各县区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问题和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四)各县区针对“两会”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节后和春季复产复工企业进行安全验收情况。
(五)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安全隐患突出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县区、行业和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牵头,专业技术骨干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情况,安全检查方案制定情况,促进企业持续不断地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岗位、全时段、全员参与大检查,逐步把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四、督查重点煤矿领域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和验收、“一通三防”措施落实、矿井避险系统建设、煤矿整顿关闭及资源整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及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等情况。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违反“三同时”等非法违规建设行为情况;企业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及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出口、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识管理情况;企业运输、通风、供排水、供电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和维修保养情况。
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易发事故路段、主要时段警力部署情况;整治酒后驾车、超员超限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检测情况;依法查处安全事故、严肃行政责任追究情况。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落实情况。
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商住一体建筑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器材、设施配置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及现场管理情况;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及演练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森林防火及清明节前后林区火源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复工前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员工岗前培训教育及资格审查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使用情况;安全监管“三同时”落实情况。
地质灾害领域重点检查城乡居民住地滑坡区域、滑塌地段、病险水库隐患监控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演练情况;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苏志峰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东升同志、市安监局局长苏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7个督查组,分别由市煤矿、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区消防等行业安全监管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抽调有关单位专业人员,分赴各县区进行检查督查。各县区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春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督查。要突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落实责任,及时整治隐患。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对于发现的隐患,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严格落实资金、人员、时限、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因检查督查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区、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4月30日前将附表及总结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联系人:薛智宏,联系电话:2139292,13319115678)
附件:1、督查分组安排
2、检查记录
3、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附件:
政办37附件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