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2〕6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阿坝州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2〕6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州商贸中心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28亿元,同比增长17%。
(二)年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的大型农贸市场达到2个。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级大型连锁企业达到3个。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四大平台建设
1.批发贸易平台。大力改造建设、培育发展消费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引导支持大型市场加快质量检测、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结算中心、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改造建设,提升市场软硬件水平。(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
2.零售贸易平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力争全州连锁率达到11%以上。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推动企业改造建设一批大型零售商业设施。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完成2个县城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升级。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家店覆盖全州100%的乡(镇)和95%的行政村。在部分有条件的县和重点旅游区建设一批集零售、休闲、餐饮、酒店为一体的现代商贸中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供销社)
3.服务贸易平台。发展高端服务,提高服务贸易附加值。建立完善统筹城乡、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大力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改善劳务供应结构,引导劳动力在传统建筑业、现代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物流和邮政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高端服务业等与商贸中心建设密切相关的二、三产业间合理布局。整合相关资源支持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劳务培训,扩大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交易、电子结算等现代交易手段,积极采用条形码、电视监控、射频识别(RFID)等先进技术,推进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商贸流通的信息管理水平。以九寨沟、汶川、茂县、马尔康等县为重点,以产业基础较好、电子商务较易推广的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以重点商品市场、大型连锁经营企业等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推动电子商务应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经信委)
(二)优化商贸结构
1.优化贸易格局。一是推进外贸多元化。努力扩大全州外贸规模,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万美元。继续壮大外贸队伍,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力争外贸获权企业达到40家。鼓励支持农产品、工业产品、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力争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比提高到46%。大力推动文化出口,重点扶持藏羌歌舞演艺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族文化展览、书籍、音像制品等出口,力争实现我州文化出口“零突破”。二是扩大国内贸易。继续扩大生猪、蔬菜、水果和酒类等商品跨州流通,支持大型连锁企业跨州开店。积极组织流通和生产企业参加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利用地理优势加强与周边市州的商贸交流。(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文化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林业局)
2.提升贸易结构。推动进出货流平衡,发展精深加工,减少初级产品输出。继续扩大优势产品输出,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输出,提升出州商品的附加价值。扩大计算机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优势,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增加短缺资源输入,扩大石油、粮食、木材等短缺资源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资源产品和紧缺物资进口。(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三)分级构建区域商贸中心
积极推进马尔康发挥省际结合部中心城市的经济功能,大力扩展省际间的商贸流通;推进汶川、茂县、理县、松潘、九寨沟和小金以区域优势产业为依托,建设州内区域商贸中心,逐步形成以马尔康为省际商贸中心、其他县为区域商贸中心的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大协作格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相关县人民政府)
(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实施各类重大商贸项目,分类推进批发贸易、零售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信息4大平台建设。结合藏区发展项目和民族地区商贸流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各县落实和实施一批支撑性建设项目,落实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投资进度等。(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商务局)
(五)培育龙头企业
分行业在批发、零售、餐饮、再生资源回收、生猪屠宰、白酒等领域确定一批重点联系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对重点企业给予分类指导,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对重点企业在项目、品牌建设、融资、参加重大活动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三、落实支持政策
(一)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商贸流通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通过发展票据贴现、扩大直接融资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全面消除具备条件的金融支付服务空白乡(镇)。加大各类机具投放力度,推动银行卡的广泛应用,提高支付系统覆盖率,丰富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方式的种类。进一步加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支付服务水平。加大银行卡犯罪打击力度,净化银行卡受理市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升金融综合服务功能。(责任单位: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
(二)加强用地支持。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将大型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确保购物中心、大型批发市场、大型专业市场等重要商业设施项目用地的落实。(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
(三)完善价格政策。落实“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政策。(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四)落实税收政策。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条件的流通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支持和促进就业等方面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发改委)
(五)强化财政扶持。加大州级促进流通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商贸中心大型建设项目,采取财政贴息和直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各县人民政府要根据需要安排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县要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
四、加强组织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商贸中心整体功能的形成和发挥。各县应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当地物流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各县人民政府、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供销社、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大型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听证制度,依据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进行布局调控。推进标准化制度,提高流通领域和市场主体标准化、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供销社、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流通业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拓宽培训渠道,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大中专院校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流通业技术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加快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适应能力强的现代商贸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各部门要将构建商贸中心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供销社、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
(五)加大开放力度。将西部商贸中心大型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州外商投资促进项目向境外投资商推介。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投资推介说明会上重点推介西部商贸中心大型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县级商贸中心建设,促进境外知名商贸企业入驻。建成一批多业态、大功能、高品位、现代化的大型商业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