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昌衡村和金箱村为成都市历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昌衡村和金箱村为成都市历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建委、市文化局、市规划局: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标准,市建委和市文化局组织专家对彭州市升平镇昌衡村和金堂县五凤镇金箱村的历史建筑原貌保存度、现状规模、历史价值、风貌特色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评审。评审意见认为昌衡村和金箱村的传统建筑保存较为完好,历史遗存较为丰富,具备成都市历史文化名村的条件。

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将彭州市升平镇昌衡村、金堂县五凤镇金箱村命名为成都市历史文化名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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