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省道211线瓦丹路瓦斯沟口至姑咱镇黑日村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对省道211线瓦丹路瓦斯沟口至姑咱镇黑日村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甘府函〔2014〕32号

为确保省道211线瓦丹路康定县瓦斯沟至姑咱镇段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过往车辆的有序通行,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工程实施期间对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康定县瓦斯沟口(连接国道318线处)至姑咱镇黑日村,全长4公里。

二、管制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管制点设置

瓦斯沟管制站、黑日管制站。

四、通行方式

每日11:30-13:30单边轮流放行,19:00-次日07:00双向放行,其余时间为封闭施工时间。国道318线二康路鸳鸯坝至瓦斯沟路段实行单边有序放行。

五、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因冲关造成自身车辆受损,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对损坏路面结构的,由损坏的驾驶员按损坏价值赔偿。

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发生违反本通告的行为,除驾驶员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乘车公务人员的责任。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延伸阅读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向社会承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