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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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衢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原则,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一、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二)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30元,基本医保新增参保人数符合省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45%。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四)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2014年内实现制度全覆盖。落实儿童白血病、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22种重大疾病的保障。财政人均医疗救助资金提高到13元,建立疾病应急救治基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五)充分发挥医保在医疗行为监管和医药费用在控制中的作用。开展总额预付下的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等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全力推进阳光医保建设,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控制基金风险。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六)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允许并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一)全市95%以上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二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销售比例达50%以上,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销售比例达25-30%。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二)全面落实基本药物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政策,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统一支付机制,按照采购合同及时支付药品款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款回款效率。积极探索建立与药品使用、库存管理及回款等相结合的高效药品配送模式。拓展耗材集中采购范围,开展省、市联动的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
(三)推广县(市、区)、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区域人才、设备设施、技术、信息和管理等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60%以上。推进区域医学检验、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四)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额、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采取灵活有效的基层人才招聘和引进办法,用好编制资源。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成基层卫技人员年度培养培训任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五)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取奖励基金、打破绩效工资结构比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资总量管理办法等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
三、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加强市、县(市、区)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监测,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二)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适时选择部分医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
(三)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坚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药品比例,控制中药饮片加成率和帖均费用。对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的采取通报和约谈、警告和整改等惩处措施,直至暂停床位和大型医疗设备审批、复评等级医院重点指标和暂停卫生强县(市、区)考核,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四)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扩张,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不到20%的,停止新建综合性公立医院和新增床位的审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五)全面推广诊间结算、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加强中医医院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
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试点
(一)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与省级医院开展联合办医的柯城区、衢江区,要制定出台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试点政策,并启动实施。鼓励已经开展双向诊疗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常山县,也积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二)健全医保差别化支付制度,继续拉开不同等级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差别,提高经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支持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全市签约对象达17万人,其中柯城区42000人,衢江区23000人,龙游县23000人,江山市44000人,常山县20000人,开化县18000人,以县(市、区)为单位重点人群签约率达25%。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
(四)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就诊比例达50%以上。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2014年各县(市、区)域内就诊率提高9.7%以上。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明确2014年区域内就诊率目标要求,确保到2015年达到省“十二五”医改实施方案规定90%左右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
(五)继续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大市级医院与基层医院的合作办医力度。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到基层服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规定。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大力推动社会资本办医
(一)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统筹规划社会资本办医项目,2014年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提高2.8%以上。各县(市、区)明确2014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目标要求,确保到2015年底完成区域内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0%的指标。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二)制定并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人才流动、市场准入、社会保障、土地、投融资、税费减免优惠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完善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市编委办
(三)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公私合作等形式的改革探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一)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5元,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规划要求,全市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6.6万人和3.42万人,其中:柯城区28000人和5200人,衢江区28000人和5700人,龙游县31000人和6700人,江山市39000人和8800人,常山县18000人和3900人,开化县22000人和3900人;以县(市、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65%。落实优生“新两免”政策,以县(市、区)为单位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继续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建成市级卫生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县(市、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
(四)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管理,落实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行为,严厉打击药品、器械、试剂等购销领域收受回扣情况。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加强医疗卫生强行业监管,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靠经营业、租借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六)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政府给予必要补助。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七)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
七、切实加强医改保障工作
(一)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切实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资金需求,各级政府需在预决算报告中说明本级医疗卫生科目支出情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二)切实加强医改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完成任务所需条件。市、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和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共同推进医改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府对各地各单位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工作督查,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底综合目标成绩挂钩。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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