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绍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绍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绍政办发〔2011〕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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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绍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森林绍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森林绍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委〔2010〕7号)和《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绍市委发〔2010〕30号),根据《森林浙江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1〕100号)和《绍兴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绍市委办发〔2011〕71号)要求,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重要意义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和封山育林,加强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产业不断壮大,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从总体看,绍兴林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森林布局不够合理,生态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不高,生态、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林业基础设施不够配套,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压力较大,资源保护尚需不断加强等。当前,在应对气候变化、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实施“森林绍兴”行动,对于加强森林生态建设,提高固碳减排能力,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实现兴林富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打造“森林绍兴”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和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总目标,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快“森林绍兴”建设,优化森林布局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效益,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逐步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高效的森林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森林绍兴”行动,经过5年努力,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6%以上,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活立木蓄积量增加到1620万立方米以上。
2.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森林布局更趋合理,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比重达到35.3%,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年吸收二氧化碳能力达到368万吨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下降到7%以下。
3.森林生态经济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一、二、三产业结构更趋优化,林业行业总产值增加到260亿元以上,林业对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4.森林生态文化日趋繁荣。关注森林、建设森林成为社会新风尚,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森林生态文化得到积极弘扬,公众的生态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保护森林资源成为自觉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建设森林生态屏障
1.大力开展平原绿化造林。加强(上)虞绍(兴)沿海地区防护林建设,沿海基干林带实现合拢,基本建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等通道绿化,新建公路绿色长廊200公里以上。扎实推进河道沿岸绿化,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营造农田林网,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全市平原地区新增林木面积1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
2.加快森林城市(镇村)建设。深化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加快建设一批以高大乔木为主的大型城市片林、环城林带和组团(区块)之间隔离林带,对现有以草坪、灌木为主的绿地实施乔木增绿、提档升级,构建各具特色、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力争县级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森林城市。结合农村城镇化、中心镇培育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村庄绿化,建成市级以上森林城镇60个、森林村庄300个。
3.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逐步把主要江河上游、重点水库四周、交通干线两侧和城镇周边等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公益林建设范围。到2012年,重点生态公益林占全市林业用地比重达到33.6%,2015年达到35.3%以上。加快生态公益林阔叶化、彩色化、多样化改造,优化树种结构,增强生态功能。
4.实施森林提质工程。把科学经营森林作为建设现代林业的重要途径,统筹森林数量增长和森林提质增效,以点带面推进中幼林抚育经营,实现从过去“重造林、轻抚育”向“造林、经营并重”转变,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全市完成森林抚育经营100万亩,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显著增长。
(二)开展综合治理,加快森林生态修复
1.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定、公告和监督管理,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突出重点抓好坡耕地和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5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0条。
2.开展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废弃矿山复绿,使破损山体植被基本恢复,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活动,新建矿山力争建成县级以上绿色矿山。目前尚在开采且符合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的大中型矿山,要基本建成绿色矿山。
3.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按照“沿线视野范围无坟化”要求,对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国省道、沿通航河道和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区、住宅区、自然保护区等“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整治。积极探索坟墓治理和生态葬法长效机制,使沿线山体、田野恢复自然生态景观,使城市周边、乡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完成“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治理2.5万穴,治理率达到85%以上,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4%以上。
(三)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森林生态经济
1.着力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围绕竹木、花木、干果等林业主导产业,按照“经营规模化、栽培设施化、技术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科技和设施装备先进、经营机制完善、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现代林业园区,着力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综合效益。全市建成现代林业园区120个,其中省级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70个、市级现代林业园区50个。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率,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2.大力发展森林休闲旅游。立足森林资源优势,挖掘森林文化内涵,通过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我市森林休闲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到2015年,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林业观光园发展到110个,森林休闲旅游业产值占林业经济总产值比重达到15%以上,基本形成开发建设有序、基础设施完善、品牌特色鲜明、综合效益显著的森林休闲旅游业新格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需求。
3.加快林区道路建设。按照现代林业建设要求,实施“千里林道建设工程”,根据林区实际情况,科学规划林区道路,确定合理的路网密度和道路等级标准,逐步形成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林区道路网络,改善林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森林多功能开发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市新建林区道路2320公里。
4.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以发展材质优良、用途广泛、观赏性强、培育前途大的珍贵乡土树种为重点,采取集中连片开发、定向改造补植、沿路沿河发展、房前屋后种植等多种途径发展珍贵树种。全市新发展珍贵树种500万株,新增面积5万亩。
5.积极培育林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林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开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市新增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50家以上。积极推进竹木材循环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林业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的各类林产品营销企业和经纪人,鼓励发展林产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组织开展推介活动,拓宽林产品销售渠道。
(四)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森林生态文化
1.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通过植纪念树造纪念林、认种认养绿地树木、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等途径,使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积极营造关注森林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关注森林活动中来,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植绿护绿爱绿、践行低碳生活、倡导生态文明的实践者、宣传者,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广泛开展森林科普教育。依托森林公园、林业休闲观光园和自然保护区(小区)等自然生态场所,建设一批具有深刻文化内涵和科普教育功能的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和生态责任观,不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质。到2015年,全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增加到30处以上。
3.大力培育森林文化产业。依托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大力挖掘和普及以体验森林文学、森林美学、森林哲学等为主要内容的森林文化,创新森林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构建主题突出、内涵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森林文化体系。充分利用我市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等森林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以森林产品博览会、森林休闲旅游节等为载体,全力打造森林文化品牌,促进生态、文化和经济协调发展。
4.积极推进碳汇林业发展。探索建立碳汇林业市场机制,构建社会捐资造林获取二氧化碳、提前储存碳信用的平台。加强林业碳汇知识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碳汇林业等知识的了解,鼓励全社会捐资造林增汇和志愿减排,切实减少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留下的碳足迹。建立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和评估体系,促进碳汇林业发展。
(五)强化资源保护,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森林(湿地)资源、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因地制宜建设自然保护区(小区),扩大建设面积,增加保护对象,完善保护体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小区)发展到50个以上。加强濒危资源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滨海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等重要湿地保护,有效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适度稳妥做好自然保护区晋升工作,提高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林业转基因生物、外来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抓好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促进林地保护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积极补充林地数量,多途径增加林地资源,确保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实行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
3.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强化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管火队伍,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大火灾查处和追究力度。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重点山区乡镇都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发生率稳定控制在25起/10万公顷以下。
4.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以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疫木管理为重点,以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工程治理为突破口,实现有害生物的有效防控,防止入侵物种造成的生态破坏。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
5.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林业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统一全民的思想认识,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特别是要做好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从小养成“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习惯,使生态文明之风深深扎根于千家万户,不断发扬广大,形成全民关注森林、共建“森林绍兴”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扶持,确保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逐年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森林绍兴”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等投入的补贴制度。建立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和造林碳汇交易机制。加强森林基础设施建设,将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资金扶持。
(三)深化改革,健全发展机制。巩固林权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配套制度改革。搞活集体林权流转机制,健全林权流转平台,完善流转综合服务,推进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机制,积极培育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金融扶持机制,落实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加快落实政策性林木保险工作,降低森林经营风险。
(四)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森林绍兴”行动的组织协调,具体承担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城镇)绿化;民政部门负责“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国土部门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环保部门负责湿地环境污染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绿化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河道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安排和监管;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齐心合力推进“森林绍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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