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第24届洛阳牡丹花会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第24届洛阳牡丹花会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第24届洛阳牡丹花会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06〕30号2006年4月1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第24届洛阳牡丹花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把今年牡丹花会办成近年来最好、最成功、最精彩的一届花会”的指示精神,本着“确保安全、树好形象、讲求实效”三个原则,坚持“以花为媒,广交朋友,宣传洛阳,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花会搭台、经贸旅游唱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洛阳搭台、全省唱戏,广泛参与、企业和群众受益”的办会方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出色地完成了花会大型活动、招商引资、旅游促销、对外宣传、文体活动、市容整顿、安全保卫、迎宾接待等各项工作任务。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花会组委会的指示和要求,办会态度端正,指导思想明确,效果明显。
2.能够认真按照花会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分工,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3.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配合,为牡丹花会成功举办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协作精神、吃苦精神和安全意识强,圆满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3.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勇于奉献。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评比条件,不搞迁就照顾。牡丹花会各专业组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切实评选出在花会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做好评比工作的同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届牡丹花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理清下届花会和下半年河洛文化旅游节的工作思路。
三、上报材料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总结材料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单行材料,务必于5月4日前报市政府牡丹花会办公室(地址:市政府718室,电话:63330854)。
附件:河南省第24届洛阳牡丹花会评先名额分配表
附件
河南省第24届洛阳牡丹花会评先名额分配表
组别先进集体名额先进个人名额
活动协调组3774
经贸科技招商组2652
旅游促销与旅游活动组816
宣传组934
文体活动与灯展游园组918
市容市貌整顿与花会工程组816
安全保卫组840
接待组820
合计113270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