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200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制订的《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于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反馈给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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