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春运工作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做好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组织运力,确保完成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负其责,综合协调"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好春运工作。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十堰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全市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春运组织协调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的特点,搞好客流预测,认真研究客流变化的规律,合理安排运力。春运客流高峰期,铁路、公路、水运部门要根据情况,适时调整运力,满足旅客需要,城建部门要搞好城市公共交通与港口、车站等客运枢纽的衔接。各运输部门要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安排好节日市场重点物资的运输。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落到实处。一是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二是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三是要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乡镇渡口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排除不安全因素。

各地要组织公安、武警、铁路、交通、劳动、城建、工商等部门,加强重点车站、码头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盗窃运输物资和制爆制乱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春运安全。

三、规范市场行为,搞好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运管部门要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宰客、甩客、欺行霸市、强行强留等行为。城管部门要督促清理站前广场和进出口通道,加强站前停车管理,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十堰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十堰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梁吉祥副市长

副组长:张荣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晋洪市交通局局长

罗勤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陈勇市交通局副书记

朱天峰市建委副主任

陈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新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熊顺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端文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东华市气象局局长

李华山市旅游局局长

曾峰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康想德市车务段副段长

罗凌生市运管处主任

李玉金市公路处主任

党永诗市航务局局长

张建忠市亨运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陈勇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警支队罗进、运管处罗凌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值班电话:865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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