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号:环办函[2013]288号
颁布日期:2013-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引导和规范燃煤火电企业环境管理,提升环境守法能力,提高燃煤火电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现印发给你们,作为指导燃煤火电企业加强自主环境管理的参考。

附件: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303/W020130328499456787733.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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