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荆州文保中心保护修复能力提升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湖北省荆州文保中心保护修复能力提升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992号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文物局关于申报荆州文保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12]1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针对竹木漆器和纺织品类文物保护,开展基础条件建设和修复能力提升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完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购置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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