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3〕12号
为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加快构建先进技术推广平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2013年部重点工作布局,部定于4月下旬在北京举办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会主题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主要内容
通报表扬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发布第二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和汇编;开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和推广网;向先进技术推广专家委员会专家发放聘书;邀请院士、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矿山企业进行主题发言,总结交流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经验。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处室的处长。
(二)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三)有关行业协会。
(四)有关中央企业、示范矿山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评选方案,做好相应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按照要求做好先进技术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请示范矿山和先进技术推荐单位组织准备好展览材料(文字、图片、宣传片、模型等),格式要求见附件3。
(四)请于3月27日前将示范矿山、先进技术申报和展览材料报国土资源部,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件4)传真至国土资源部。
(五)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尹仲年(010)66558289,13261204968;范继涛(010)66558290,15811052805;
传真:(010)66558277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储量司,邮编:100812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1.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评选方案.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3/P020130301331058013044.doc
2.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评选方案.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3/P020130301331058310090.doc
3.展览材料及格式要求.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3/P020130301331059098212.doc
4.参会代表回执.doc
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303/P0201303013310600909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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