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文号:税委会〔2010〕4号
颁布日期:2010-0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0〕4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秘鲁的6809个税目商品实施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0302/001e3741a2cc0cf6c6d301.pdf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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