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会[2012]14号
颁布日期:2012-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环办会[2012]14号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经研究,决定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总结“十一五”以来规划财务工作,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规划财务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2年4月13日,会期1天(4月12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京西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厅(局)负责同志、规划财务处处长以及独立设置的规划院(所)负责同志,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负责同志和规划财务处处长;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

(三)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代表凭会议通知进入京西宾馆(要求每人持一份通知);

(二)请于2012年4月9日(周一)下班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谢光轩、孙晓芳

联系电话:(010)66556101、15010209434

(010)66556105、13601236811

传真:(010)66556104、66556131

附件:会议回执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201204/t20120409_225777.htm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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