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职成[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职业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

二、指导委员会人选(名单见附件)是经有关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聘任,每届任期四年,本届任期至2016年底止。

三、本届指导委员会聘顾问7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指导委员会的秘书处原则上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四、请有关部门(单位)和职业院校对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秘书处单位在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名单

教育部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

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

组成名单

顾问:杨叔子中国科学院院士、原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黄达人原中山大学校长

王义遒原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胡显章原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

于德弘原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

杨松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

陈广庆中华职业教育社总干事

主任委员:刘洪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副主任委员:吴万敏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俞步松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

余东升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余祖光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

秘书长:王文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

委员:陈建民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刘文江天津职业大学党委书记、副研究员

杨百梅淄博职业学院院长、教授

曹毓刚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蒋晓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万由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覃川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张方明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党继农新疆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

左家奇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

魏寒柏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撒承贤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

见参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教授

朱爱胜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王小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研究员

邹时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

张洪武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教授

林安杰北京求实职业学校校长、高讲

陈光原中华职业教育社副总干事

李平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

尹飞军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武华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校长助理

刘义国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研究员

陈学文重庆艺术学校高级讲师

王宪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级讲师

刘金明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教授

刘相俊北京市商业学校高级讲师

陈建华高等教育出版社副社长

郭青春国家开放大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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