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港澳台办关于公示2016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名单的公告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6-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港澳台办关于公示2016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名单的公告

2016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初评工作结束后,文化部港澳台办组织专家,对初评后入选项目进行了认真复评,最终提出2016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名单,共计15项。现将2016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文化部港澳台办反映(传真或邮寄,邮寄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港澳台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920

传真:010-59882041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入选名单(公示)

http://www.mcprc.gov.cn/whzx/ggtz/201602/t20160218_460666.html

文化部港澳台办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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