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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尼尔斯·兰德格伦”乐队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1526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尼尔斯·兰德格伦”乐队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52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1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邀请德国、瑞典、奥地利“尼尔斯·兰德格伦”乐队组合一行10人,于2010年10月13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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