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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皖政秘〔2015〕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省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陈树隆同志负责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地震等方面工作,协助詹夏来同志分管金融工作。
分管科技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金融办。
联系科协、地震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在皖科研院所和邮政、民航等在皖单位。
方春明同志负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政策研究、人防、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委(宗教局)、国土资源厅、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研究室、人防办、发展研究中心、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安徽煤田地质局、驻外办事机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驻广州办事处)。
联系军队、统战工作。
李建中同志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武警、法院、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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