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皖政秘〔2015〕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省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陈树隆同志负责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地震等方面工作,协助詹夏来同志分管金融工作。

分管科技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金融办。

联系科协、地震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在皖科研院所和邮政、民航等在皖单位。

方春明同志负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政策研究、人防、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委(宗教局)、国土资源厅、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研究室、人防办、发展研究中心、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安徽煤田地质局、驻外办事机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驻广州办事处)。

联系军队、统战工作。

李建中同志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武警、法院、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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