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关于2011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滁政〔201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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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1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滁政〔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促进“百亿粮仓”工程建设,现就2011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水稻是我市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常年种植面积500万亩以上,在全市粮食生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在我市推广已有8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解放农村劳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正处于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工作有措施、有组织、有督查,坚持行政推动不松劲,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坚持政策资金扶持不减少,坚持农机农艺结合不脱节,认真加以推进。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农民是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应用主体,提高农民认识是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网络、送科技下乡、庙会、科技赶集、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推广机插秧技术,让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增产、创收、省时、省力”的优点逐步被广大群众认可,为全面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奠定坚实基础。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机插秧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力推进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三、加强农机农艺配合,加大技术培训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机、农艺技术集成优势。农机、农业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农机农艺各环节的技术指导,以机械化作业为核心,实现育秧、栽插、田间管理等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的标准化;要工作到户,服务到机,指导到田,加强面对面、零距离服务,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户干,帮助农民办,确保示范一亩,成功一片,带动一方。
四、加大扶持,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
2011年中央和省财政继续对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实行重点补贴。在中央和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对购买插秧机、育秧大户和机插秧服务组织加大资金补贴力度。一是提高补贴比例,对插秧机实行累加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配套工作经费;二是确保机具供给,要重点引导、扶持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机插秧合作社购买和使用高速乘座式插秧机,提高生产率和作业效益;三是项目支持,对于实施面积大、推广有影响的重点地区要重点扶持。
五、积极扶持农机大户和机插秧专业合作组织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农机发〔2009〕6号),扶持、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水稻机插秧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一条龙服务。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及示范村、示范片的辐射带动,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进程。
六、明确任务,强化督查考核
2011年,全市水稻机插秧任务130万亩,插秧机保有量力争达到5856台,其中新增1143台(具体任务见附件)。各县(市、区)要确保实现消除机插秧空白村的工作目标;部、省级示范县机插秧水平要达到30%以上,确保3个以上行政村整村推进机插秧水平达到70%;每个水稻主产区乡镇至少有一个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示范片。市政府将严格督查考核,并设立机插秧推广基金,实行奖惩机制,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附件:2011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性任务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技术推广指导性任务
(万亩/台)
单位
机插秧面积
插秧机
保有量
新增台数
天长
39
2586
505
来安
19
774
110
全椒
19.5
786
110
定远
16
531
130
凤阳
17
584
120
明光
13.5
390
110
南谯
5.5
180
48
琅琊
0.5
25
10
合计
130
5856
1143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