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文号:闽司〔2011〕434号
颁布日期:2011-1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司〔2011〕434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各监狱劳教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委创先办《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实施意见》(闽创先发〔2011〕23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单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厅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

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1〕16号)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夯实群众基础。

下基层“接地气”,转变干部作风。教育广大党政机关干部向人民群众学习,拜人民群众为师,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中培养深厚感情。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经受考验,在实践中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各级党政机关要探索建立干部下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加大力度治理“庸、懒、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服务基层和群众中提高工作水平。

察民情办实事,真心为民服务。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实打实为群众办事。引导基层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水平。注意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继续开展向杨善洲和李彬、詹红荔等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首要价值取向,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尽力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全面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推动后进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基层组织功能。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二、坚持有效做法

要着眼于党政机关和干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加以丰富完善,真正做到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矛盾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广泛走访群众。要继续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围绕机关转变作风、干部接受教育、群众得到实惠这一主题,推动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经常走访群众,利用各种机会,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进门入户,了解实情。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大下访、大接访,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防止各类矛盾叠加升级。要利用节假日,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党政机关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志愿活动、公益活动等,了解社区情况,推动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深入基层调研。可借鉴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万名干部驻千村”、“百乡万户调查”等作法,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特别是到建设项目多、矛盾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要立足领导机关职能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为改进工作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鼓励机关干部利用回乡探亲等机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

实行驻村蹲点。扎实推进第三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抽出专门时间到农村(社区、企业)蹲点,掌握实情,解决难题,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县以上机关要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乡镇干部要坚守基层一线,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要优先选派缺乏基层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特别是“离开家门进校门、出了校门进机关门”的“三门”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区蹲点或挂职锻炼。到基层蹲点要做到干部有民情日记、群众有干部联系卡、机关有民情台账,切实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落到实处。

开展结对帮扶。党政机关可开展以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三帮扶”活动,并与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结成帮扶对子,力所能及地提供政策、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服务。机关党组织可采取结对帮扶、结对共建等方式,与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党组织联创联建,做到党员队伍联建、活动载体联创、服务群众联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对子、交朋友,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自觉性,要带头宣讲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即将召开的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凝聚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带头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建立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工作。要带头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带好队伍,推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工作扎实开展。

实行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党政机关和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区别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基层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去,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注重考核评议。要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情况纳入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范围,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考核机关干部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情况,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严守工作纪律。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搞层层陪同。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吃请,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注意言行举止,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良好形象。

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要坚持常抓不懈,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力戒形式主义。要制定工作规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督查指导。要及时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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