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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启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启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及201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4〕39号)精神,市政府成立了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启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印章2枚。
附:印模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