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启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及201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4〕39号)精神,市政府成立了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启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龙岩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印章2枚。

附:印模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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