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2010〕46号
颁布日期:2010-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政办〔201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召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及时通报情况、沟通协调,建立配合紧密、信息互通、措施有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养犬规范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犬患治理,全面实施犬类狂犬病免疫,集中清理街面无主犬、流浪犬,切实加强涉犬经营单位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各地养犬管理工作机构要定期研究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市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姜福建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杨先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陈晓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邱开先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王起波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江石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招全市疫控中心副主任

李发金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副科长

赵龙胜市城管支队法规科副科长

黄泽富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副科长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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