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政综〔2011〕2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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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南政综〔2011〕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地处特殊的地理位置,气象灾害频发,防灾减灾任务艰巨。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几次重大气象灾害,使广大农村地区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0〕33号)精神,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联动作用,统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和风险管理工作。
2、坚持服务“三农”、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民满意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为核心,为我市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最大程度让广大农民受益。
3、坚持部门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沟通和对接,在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建设等方面,共建共享优质资源;把气象灾害防御与防汛、农业生产、科技、文化、教育等信息结合起来,实现信息服务的集约化。
二、建设目标
2011-2015年,形成精细化程度较高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成覆盖面较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精细预报、自动观测、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建立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户和灾害防御责任、灾情收集到人,全面提高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软硬件系统建设
1、完善气象监测站网。在现有144个乡镇自动气象站的基础上,新建52个中小流域雨量点,9个武夷山脉梯度观测站,并适当增加七仙山等无人高山自动气象站、交通能见度监测点个数,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探测能力。布设武夷山、建瓯风廓线雷达,弥补常规高空观测在时间、空间分辨率上的不足,提高对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城市环境污染扩散的监测能力。对建阳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进行大修,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加强移动应急观测系统建设,在10个县(市、区)配备移动气象探测设备。完善北斗卫星通信系统,提升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支撑能力。依托省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1个南平市级分中心、10个县级支中心,实现各类大气探测资料的高效收集和有效共享。建设市级气象装备综合测试平台、移动维修系统和故障远程诊断系统,提高观测系统整体运行维护和保障能力。加强市级气象应急储备体系建设,制定台站仪器配备标准和备品备件分级储备目录,提高装备供应和应急调度保障能力。
2、完善气象信息预警系统。加强气象预测预报技术研究和气象信息预警平台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按照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要求,在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建设山洪气象监测预警平台,配备必要的硬件和软件设备,提高山洪气象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条件预警平台,提升地质灾害预警能力。开展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报服务水平。开展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预警工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队伍、装备、指挥系统的建设,以防雹减灾为重点,逐步将现有的人影设备更新,并适时增加新的发射点和发射系统。建设省、地、县灾害性天气预警视频会商系统,提升预测预警水平和人工影响天气指挥水平。加强综合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防汛、水文等部门信息共享。
(二)组织体系建设
1、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队伍。要组建乡镇有分管领导、有气象协理员,行政村有防御责任人、气象信息员、村民志愿者的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队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并确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有领导分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乡镇干部担任气象协理员。村委会主任为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每个村指定一名村主干兼任气象信息员。各级气象部门定期对农村气象灾害信息员进行气象和防灾减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加强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2、建立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气象部门业务指导下,在所有乡镇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并达到“六个有”的标准。一是有固定场所。因地制宜,试点推进,服务站挂靠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三农”服务中心等、水利工作站、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点等站办或场所,悬挂统一的标牌;二是有信息设备。配备一台计算机、一套宽带网络、一部气象电子显示屏或其它电子设备;三有气象协理员。至少有一名气象协理员,由乡镇干部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四是有定期活动。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涉农信息,向当地气象部门反馈农民气象服务需求;同时做好当地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五是有管理制度。制定服务项目、设备管理、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公开气象信息服务站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六是有长效机制。有稳定的资金保证,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员补助等方面。
(三)信息网络建设
1、建立镇村两级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建立进村入户的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网络,力争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每一个角落,农村气象信息覆盖面达到90%以上。在2013年底前,建立气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2015年底前,乡镇要建立通知到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双向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协理员通过手机、固定电话等通知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村级要建立通知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通过电子显示屏、高音广播、锣、鼓、信息专栏等方式向村民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2、建立公共媒体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各类公共媒体(电台、电视台、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报纸、公共宣传栏等)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电信、联通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发布的时效和覆盖面。
3、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气象部门要牵头制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信息的新闻报道工作,树立正面典型,防止歪曲报道、恶意炒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四)机制预案建设
1、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自然环境和气象灾害特点,以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为基础,以多发、频发气象灾害的防御为重点,编制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要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2、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镇和村。各乡镇、行政村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要组织力量,在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标明转移路线,组织群众开展气象灾害疏散演练,通过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业务指导、村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组织开展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人民政府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气象信息员培训与奖励、人工影响天气保障等建设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投入,有重点、分步骤地将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政策,向省上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教育。教育、科技部门要将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工作融入到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中,提高广大青少年气象灾害应急自救能力。各乡镇、村设立气象科普宣传栏,定期张贴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将乡镇协理员和村气象信息员作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员,活跃在广大乡、村居民中,传播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
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南平市气象局备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