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

宁政办〔2014〕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闽机管综〔2014〕13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对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评分标准,认真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4年12月2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上报宁德市人民政府节能办。(联系人:范世佺电话:0593-2834908)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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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qswj/nd/201412/P0201412086258479635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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