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市劳务经济工作安排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15号
颁布日期:2015-0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市劳务经济工作安排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全市劳务经济可持续发展,带动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劳务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现就2015年全市劳务经济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全市经济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劳务经济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继续推动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临时短期型向长期稳定型转变、由注重劳务输转向注重农民工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转变、由单纯外出务工向外出务工与回乡创业相结合转变、由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向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转变,努力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率、培训率和稳定率,不断完善劳务政策体系、劳务工作机构队伍、劳务服务社会化和县乡村三级劳务协会建设,确保全市劳务经济工作快速健康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转移城乡富余劳动力73.3万人以上,劳务创收126亿元以上;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万人、技能鉴定4万人;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占就业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15%;全年新建输转100人以上的劳务基地20个,历年累计输转1000人以上的劳务基地达到80个;全市达标的劳务品牌达到12个,并不断提升劳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扶持回乡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100户,登记回乡创业人数达到5000人;全市星级劳务中介机构达到31户,其中:五星级劳务中介机构达到8户;新增劳务经纪人10000人以上,并颁发《陇南市劳务经纪人证书》;进一步落实村级劳务工作信息员制度;进一步完善陇南市劳务信息网站和市、县区、乡镇三级劳务信息数据库;完善县区劳务工作协会和行政村劳务经济发展协会;强化劳务统计和信息报送及劳务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城乡劳务经济工作体系。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即以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为中心,全力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加大组织输转力度。通过劳务就业政策和劳务用工信息宣传,加大对边远困难乡村农民外出务工的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好劳务输转“三大战役”工作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各级劳务协会规章制度和规范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带动本地区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输转带头人积极参与劳务协会工作并承担相应有组织输转任务,充分发挥他们在信息和组织方面的优势作用,履行好宣传动员外出务工、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劳务培训(鉴定)、协调土地流转、帮助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解决好生产生活困难等方面的服务职能;不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转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出去务工,实现输转就业,增加劳务收入,实现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劳务输转全覆盖。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加大对人社、劳务、扶贫、农牧、商务、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涉农培训资金整合力度,由市、县区人社和劳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实施,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工作,把技能鉴定和技能培训同重视、同安排、同实施。同时,加大培训鉴定机构建设力度,引导扶持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兴办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市外有实力的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不断规范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加强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量。

(三)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创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本县区全民创业特别是回乡农民工创业工作;要研究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在供地、供电、供水、用工导向、证照办理、税费减免、项目立项、信贷资金、子女入学、户籍迁移、提供廉租住房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为已取得一定资金积累和管理经验的回乡农民工和有意愿创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鼓励扶持广大回乡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

(四)加强劳务工作社会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现有市、县区劳务工作网站和陇南劳务工作信息数据库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职能作用,促进全市劳务宣传和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劳务工作协会建设,做到“六有”:有组织、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贡献,切实做到县区、乡镇、村组劳务协会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劳务经纪人队伍。把从事劳务输转工作的村社干部、能人大户、劳务输转带头人发展成为劳务经纪人,并予以认证,颁发《陇南市劳务经纪人证书》,提高劳务经纪人的知名度和荣誉感,调动他们参与有组织劳务输转工作的积极性。对劳务经济人在市、县区劳务信息网站上公布,以备用人企业接受有组织输转务工人员时上网查询,进一步夯实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劳务经济工作基础。

(六)不断推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和协会,不断健全家庭服务业行业组织,制定和完善《家庭服务业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人员职业守则》、《家庭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资格等级标准》,逐步形成完整的行业制度规范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创办家庭服务业中心,特别是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社区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加强对已建成的家庭服务网络中心的改造提升和家庭服务龙头企业的培育,并引导其向规范化、连锁化发展。

(七)加大劳务工作合作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与市外劳务基地及所在地区人社、就业等部门的联系合作,不断开辟条件好、薪酬高的劳务基地,拓展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转移就业渠道。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扎实做好春季劳务输转、夏季两后生培训输转、秋季赴新疆季节性劳务输转三大战役工作,对已经建立劳务合作关系、陇南籍农民工较多的劳务基地至少开展一次巡访检查、跟踪管理,与当地人社、司法等部门加强面对面沟通联系,密切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我市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要建立健全市、县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协调,紧密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和落实本部门工作领域的农民工政策。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共同开创劳务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新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劳务工作纳入本县区、本部门工作考核体系和重要议事日程,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劳务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责任人员,并定期开展工作调研、检查、督查,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劳务经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体系。进一步强化县区、乡(镇)劳务工作机构建设,规范乡镇劳务工作站职责,完善县区、乡镇劳务工作协会和行政村劳务经济协会,市、县区、乡镇、行政村四级劳务工作网络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劳务工作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好乡镇专职劳务专干和行政村劳务工作信息员专人专岗问题;要在村级实行劳务工作信息员制度,县区财政要解决劳务工作信息员奖补报酬。要加强劳务输转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输转带头人队伍。要规范劳务信息网站管理,不断更新劳务工作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劳务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劳务工作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劳务跟踪服务。

(三)加大资金扶持。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民生建设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政府支持劳务经济发展的投资额度,提高发展劳务经济产业投入在财政总支出的位置和比重,逐步建立劳务经济工作保障方面的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全市劳务经济产业发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种媒体,深入开展“春风·春暖”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农民工维权日”等专项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全面宣传劳务政策和劳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好机制、好模式、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务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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