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纠风办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09〕170号
颁布日期:2009-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批转市纠风办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陇南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九月十三日

陇南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意见

(陇南市纠风办2009年9月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政府纠风办《甘肃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议对象

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执法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服务部门中开展,分别是:

1、执法监督部门(9个):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

2、综合管理部门(10个):民政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化出版局、人口委、广电局、旅游局、粮食局、气象局。

3、社会服务部门(13个):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公司、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力公司。

二、评议内容

(一)廉政建设方面:领导班子及成员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是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

(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听证论证、社会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吃拿卡要”、以罚代管、下达罚没收入指标等行为。

(三)优质服务方面: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为群众主动、热情服务的意识是否增强,服务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是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行政效能方面: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的问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五)长效机制方面: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是否狠抓整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评议步骤

(一)准备动员(2009年8月至9月上旬)。(1)市、县区纠风办及各被评单位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安排;(2)组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设在纠风办);(3)聘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简称民主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2009年9月)。各被评单位结合实际展开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的办法。

(三)民主评议(2009年10月)。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民主评议代表和被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被评单位积极配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和民主评议代表工作。此阶段工作任务:

1、集中评议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评议代表深入被评单位,听取被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措施情况汇报。查阅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资料。

(2)明察暗访,了解民意。民主评议代表到被评系统行业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3)大会质询,综合评议。民主评议代表对被评单位综合评价,被评单位领导现场解答民主评议代表的提问,并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大会做出整改承诺。评议大会要求被评部门“一把手”到场并接受质询。大会综合评议在10月下旬前完成,各县区民主评议代表评议材料及征求到的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于10月中旬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

2、问卷测评

市、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分别下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开展万人无记名测评。测评工作另行安排。

3、评议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评议结果用分值衡量,评议综合得分由问卷测评分和民主评议代表评议分构成。评议计分办法:综合得分=问卷测评分×70%+民主评议代表评议分×30%。市、县区被评单位具体评分办法分别为:

市上单位评议综合得分,按系统计算。综合得分=(市直单位问卷测评平均分+九县区问卷测评平均分)×70%+市民主评议代表评议平均分×30%。

县上单位评议综合得分=全县区问卷测评平均分×70%+县区民主评议代表评议平均分×30%。

(2)评议结果运用。对被评议单位按得分进行分类排序。评议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等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得分排序最后一名,作为当年政风行风观察单位留察,下年评议仍为最后一名的,取消评优资格,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四)整改总结(2009年11至12月)。各被评单位针对评议中查找出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实施整改。民主评议办公室适时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对被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反馈大会,向各被评单位通报评议结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和被评单位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区和市上被评单位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被评系统行业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和群众广泛参与、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被评系统行业和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促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区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组织、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各被评部门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对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难点、重点问题要深入分析,该纠正的及时纠正,问题比较严重的要及时查处。结合这次政风行风评议,各系统、各单位要分析政风行风现状,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开展评议活动量大面广,工作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要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措施,严肃评议纪律,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要保证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四落实”,为评议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评议动态,真实反映民声民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直面曝光热点问题,为搞好政风行风评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市上被评单位要加强与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上报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及工作进展等情况,上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严明纪律,违规必究。工作人员、评议代表、被评系统行业和单位要严格遵守评议纪律,严禁编造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严禁拉票买票。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评议工作。被评系统行业和单位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结果,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评议代表违反规定的取消代表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评议结果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统一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评议结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陇南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全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文博市政府秘书长

石培强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刘庆生市文明办主任

李廷成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刘建民市纪委纠风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李廷成任主任,刘建民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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