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平政办发〔2012〕191号
颁布日期:2012-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平政办发〔2012〕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0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充分认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市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自然灾害频发易发,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普遍存在。同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一些部门、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领导不到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不够顺畅,信息上报下达不够及时,主要应急物资储备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抓实。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之中。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区域、本部门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应急管理工作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县区、乡镇和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关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要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区)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域、本行业的应急管理模式和隐患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充实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确保工作有人抓、管得好。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负责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村社、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工作重点,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除险加固工作;在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性,加强对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基层应急投入,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队伍建设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强化综合队伍、精干专业队伍、优化专家队伍、充实志愿者队伍”的思路,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有作用。

1.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以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改善技术装备,增加救援力量,建立“一专多用,一队多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要在消防大队统一配警的基础上,结合县(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产业、资源特点以及本区域公共安全形势,因地制宜,补充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一支装备完善、具有一定规模、训练有素的综合应急队伍,各乡镇政府从驻乡镇的站、所和村社,抽组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基本设备,建立一支有一定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掌握一定救援技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市、县、乡级综合应急队伍体系,进一步增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2.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医疗急救、动物疫情、矿山救援、危化品处置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现有专业队伍进行优化整合,强化专业训练,提升实战能力。要依托企事业单位专业应急队伍,推进供电、供水、供热、排水、燃气、交通等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具有灾害救助职能的社会团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其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

3.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要在已建立的应急专家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家信息分类、建档工作,形成分类清楚、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建立专家参与预警、指导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应急处置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提高科学决策和救援处置水平。

4.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红十字会等单位和组织的工作优势,积极建设以防汛抢险、抗震救灾、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村社、社区青年参加应急志愿者队伍,投身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应急救助等工作。

(五)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和省政府关于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加快建设市、县两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合现有应急资源,探索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有效形式,促进公安、医疗急救、市政抢险等应急接报服务平台的优化组合,加快市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积极推行县级应急平台建设试点,尽可能早的实现与省应急平台、市政府部门、县区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高效、便捷的应急管理通信与指挥协调体系。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着力提升政务值班水平

(一)持续加强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值班作为加强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健全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值班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尤其要加强法定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段的应急值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必须坚持法定节假日和重要节会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双人在岗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1名县级领导带班和1名办公室主任或1名科室负责人在岗带班,确保及时研判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准确规范报送值班信息。各县(区)和部门每月底向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电话:8227472,传真:8214893,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备下月值班表,法定节假日前3天报备假日值班表。假日期间,各县(区)政府每天以值班信息书面报送假日动态,假日最后一天,汇总报送假日期间动态,信访、公安、交通、住建、水务、农牧、林业、卫生、食药监、旅游、安监、工商、商务、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每天书面报送假日动态,其他部门、单位可有事书面报情况,无事电话报平安。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在预警期间,要落实“零报告”制度。要按照“一级督导一级”的原则,采用随机抽查和节假日值班电话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着力提高信息报送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规范报送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后,各县政府、各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崆峒区政府要在1小时内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对于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段或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要采取灵活方式,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报送节奏,可先报事实,续报原因。要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热线电话、总值班电话等多种形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原因,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杜绝突发事件或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应急预案的科学化水平

(一)继续抓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为重点,全面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011年应急预案修订的基础上,对各级各类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12〕108号),切实加快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要积极督促抓好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目前没有制定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单位,要抓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要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运输等重点部门,大型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深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应急演练工作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演练制度,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实战能力。要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演练,涉及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原则上每年都要安排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基层演练活动。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生命线工程涉及行业和企业的专项演练,着力提高应急预案演练成果推广和应用的成效,不断增强应急管理的实战能力。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将应急演练计划及演练开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要以“一案三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预案的动态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的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发布、备案等制度,规范预案的发布程序,做好应急预案的建档、归档工作,提高预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各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重大节会活动的应急预案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机制建设,着力提升防范预警和应对风险的水平

(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以及突出的社会矛盾等进行排查登记、分析汇总,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本区域、本行业和各领域风险隐患情况,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加强实时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要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排查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要健全气象、水务、国土、地震、林业、农牧等部门的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和监测系统,建立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跨区域流动监控系统,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抓好突发事件预警标识、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提高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实现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实时共享。

(三)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总体预案要求,明确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确保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指挥灵活顺畅,协作救援及时到位,切实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要建立应急联动单位会商制度,探索建立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的科学合理调配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建立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机制。要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发布和管理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新闻宣传的主动性,准确把握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准确、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工作情况,防止炒作和造谣、传谣。

(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及时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对每一项突发事件结束后,组织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形成评估报告,并报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全民应急意识

(一)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以“5·12”防灾减灾日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和专题宣传活动,要持续推进应急科普知识“五进”(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有效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轮训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及骨干力量的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采取以会代训、以工代训、专题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工作,广泛普及应急管理基本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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