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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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树立绿色出行理念,推进城市交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交通,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1〕73号)要求,我市定于2010年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鹏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思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剑涛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任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谢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伍朝胜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徐东明团市委副书记
彭在清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陆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方宁市体育局副局长
陈京燕市文化局纪委书记
王队瑞市老干局副局长
莫子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刘剑涛、王任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北海市开展“无车日”活动各项工作。
二、活动主题
2011年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城市未来。这一主题,旨在鼓励人们更多关注和选择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出行方式。
三、活动目标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促进个人出行方式的改变,对于引导城市构建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交通体系,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思路,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主要活动内容
9月22日(星期四)当天,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7:00—19:00,划定不小于5平方公里的区域(道路)作为无小汽车区。
地点:在市区划定部分线路为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
活动组织:1.市交警支队负责划定无车线路,做好限制机动车辆通行的公告,制订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管理方案,对小汽车使用进行管制,确保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3.市、区等各级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非生产营运小型客车除保留10%应急用车,其余入库封存,禁止上路通行;4.市监察局负责督查落实。
(二)7:00—19:00,选定1条道路作为自行车和步行交通出行的示范道路。
地点:在市区划定1条道路
活动组织:1.市交警支队负责划定1条道路,对机动车使用进行管制;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三)9:00-10:00,健康环保健步行、自行车活动。
地点:北部湾广场、四川路、北海大道、北京路(大润发路口)
活动组织:1.市体育局负责组织步行人员和自行车队并做好现场人员的位置安排和指挥工作;2.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现场治安,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引导指挥队伍疏散工作;3.市卫生局负责整个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4.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四)9:00—11:30,公共交通与生活、机动车环保知识、运动与健康知识等宣传咨询活动。
地点:北部湾广场
活动组织:1.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场地和环境布置及后勤保障工作,展示公共交通与市民生活宣传展板、北海市公共交通规划图,发放宣传资料等;2.市环保局通过板报、横幅,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知识,做好场地和环境布置及后勤保障工作;3.市卫生局向市民开展免费项目的健康检查,提供运动与健康咨询和义诊,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做好场地和环境布置及后勤保障工作;4.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5.市交警支队负责做好北部湾广场周边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五、配套工作
(一)9月21日,通过移动通信短信加强活动宣传。
活动组织:市住建局负责与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联系,发送短信提醒市民,内容:“我市将于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二)9月22日全天,机动车环保测试。
地点:市区。
活动组织:1.市环保局在主要街道、停车场提供机动车污染环境测试,对有关的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二氧化碳、PM10、PM2.5含量)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最终形成分析报告;2.市交警部门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最终形成分析报告。负责活动前后道路交通状况照片拍摄。
(三)9月19日—9月22日,播放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开辟专栏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制作活动专题片,开展网络互动和调查。
活动组织:1.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开辟专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自9月19日起,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天晚上黄金时间(20:00—22:00)至少播放1次,其他时间段不少于2次播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公益宣传片;并向自治区、中央新闻媒体报送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的相关新闻报道,向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提供相关的素材;2.制作2分钟的活动电视新闻。市住建局提供相关资料。
(四)9月22日,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
地点:市区无小汽车区
活动组织:1.市文化局组织艺术团体举办“街道露天剧院”、“街道露天歌友会”等活动;2.市交警支队做好交通管制,维护秩序。
(五)9月22日,组织志愿者为无车日活动服务。
地点:市区主要公共场所
活动组织:1.团市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发放开展自行车和步行与健康、环保关系宣传资料,开展民意调查;2.9月22日上午在北部湾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民意调查;3.市住建局负责印制宣传资料及调查问卷。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任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各相关单位要在9月28日前将下列活动总结报告、分析报告、调查问卷及调查表等材料,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单位要对开展无车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
2.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负责的分析报告。
3.团市委负责的调查问卷。
4.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城市交通调查表”。
(三)市住建局要于9月30日前将我市无车日活动情况汇总表、城市交通调查表、民意调查数据表、城市实践案例、活动总结报市政府批准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工作安排表224附件.doc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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