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崇政办发〔2015〕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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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崇左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加强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工作,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投融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崇左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县(市、区)和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覃作标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林永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副召集人:冯春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卜国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员:农乐春市编办副主任
卢冬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韦鸿飞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超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冰源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爱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温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振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白小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周竞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泽光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斌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黄文东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黄忠市北部湾办副主任
梁祺人民银行崇左中心支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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