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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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防城港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14个厅局《转发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1〕5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80号)文件要求,我市定于6月11日至17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为做好我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1日-17日
三、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各项措施,认真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等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在全区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节能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创造有利条件。节能宣传周期间,鼓励和引导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把倡导节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荐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节能政策、能源形势和节能的重要意义,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安排
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市直层面组织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节能板报宣传展示、节能技术与产品展览、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座谈会、绿色出行紧缺体验日、节能减排进企业行动、节能减排进社区行动、节能减排进校园行动、节能减排进农村行动等9项活动。
(一)举办防城港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6月11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在行政中心区会议中心举办防城港市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仪式的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局、农委、商务局、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总工会、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及防城港务集团、市城投公司、市东湾交通公司、市港工公司等部分市直企业,参加人数约300人,届时邀请市四家班子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时间约30分钟。
启动仪式内容:由市人民政府陈可猛副市长主持仪式;市人民政府席扬常务副市长讲话(约10分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表机关单位发言(约5分钟);防城港务集团代表企业发言(约5分钟);仪式结束后,参观节能技术与产品展览和节能宣传板报展示。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局、农委、商务局、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总工会、共青团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务集团、市城投公司、市东湾交通公司、市港工公司协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
(二)开展节能宣传板报展示活动
6月11日-13日,在行政中心区会议中心举办节能宣传板报展示活动。板报内容: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成就;节能、节点、节水以及保护环境建设等。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各制作一块节能宣传板报,于6月10日下午6点前摆放在行政中心区会议中心指定区域,6月13日下午6点之前各单位将板报自行撤回。期间发放节能宣传单、宣传册等2000份。
此项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协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事务机关管理局牵头制订)
(三)举办2011年节能技术与产品展览
6月11日-13日,在行政中心区会议中心举办2011年节能技术与产品展览。展览内容:节电、节油、节气、节水、节煤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以及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的新技术新产品、LED等半导体光源新产品、减排技术及产品。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国资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科技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宣传部、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
(四)举办我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座谈会
6月12日上午,在市发改委大会议室举办我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座谈会。参会单位:我市部分市直单位、部分企业等约30人。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牵头制订)。
(五)开展“绿色出行日、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6月16日,在市直各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绿色出行日、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活动内容:各级公共机构公务用车原则上停开一天(特殊情况除外),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一天;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等)照明一天,昼间办公室会议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停开办公区域电视、电扇等非办公电器;关闭不实用办公设备电源;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
此项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配合。(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订)
(六)节能减排进企业行动
6月11日-17日,举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经验交流会,推广节能减排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组织部分企业开展职工节能增效建言献策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工信委牵头制订)
(七)节能减排进社区行动
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树立节能环保新理念,掌握节能减排的知识和技巧,倡导广大家庭和妇女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志愿者,不但要自己节水、节电,还要带动家人邻里节约能源,减少污染。选定在港口区某一社区组织开展“家庭做好节能减排6件事”宣传活动,即使用节能型洁具、使用节能型家电、使用无磷洗衣粉、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通过家庭影响社区,进而带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新风尚,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做贡献。
此项工作由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妇联牵头负责制订)
(八)节能减排进校园行动
6月16日-17日,在我市中小学部分学校举办节能知识普及讲座,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与大中小学生互动,将节能的理念和知识传播给中小学生,倡导“节能环保”从小抓起。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牵头制订)
(九)节能减排进农村行动
6月11日-17日,开展节能减排进农村行动。组织开展农村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切实提高农村生产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此项工作由市农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牵头制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
(二)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好活动开展,各配合部门要认真做好协助工作。
(三)宣传部门要制定好整个活动的宣传方案,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抄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四)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做好宣传活动周期
间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1年6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明主联系电话:2818911、2827961
传真:2827964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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