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督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文号:河政发〔2009〕5号
颁布日期:2009-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督查方案的通知

河政发〔2009〕5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现将《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河池市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督查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督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9]7号)文件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重点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措施和实效,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督查内容

(一)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采取非常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所采取的办法、措施非常在哪里,有无实效。

(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是否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人,是否明确完成时限,是否签订责任状并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三)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力度和进度,重点督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五)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六)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是否如期完成200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任务。

(七)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是否重视督查工作,是否认真研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力量限时给予解决,是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是否存在欺上瞒下的行为。

三、督查方式

督促检查活动主要采取实地督查、文件督查、会议督查、电话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暗访行动。

四、督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参照市政府督查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各对应督查组。

(二)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各督查组每次开展督促检查后要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综合组整理印发督查通报或督查信息摘要,抄报四家班子领导。

(四)督查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限期整改,对因措施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必要时通报全市甚至追究行政责任。

(五)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目标任务的情况要报送市监察局作为绩效考评参考。

五、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同时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第一阶段为2009年2月中旬至3月初,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目标任务分解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为2009年6月中旬至7月初,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度情况。

第三阶段为2009年9月中旬至10月初,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度情况。

第四阶段为2009年12月中旬,主要任务是检查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责任人做出评价,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具体日期和日程安排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六、工作分工

督查工作分7个工作组和1个综合组,各组人员和督查区域如下:

第一组

分管领导:陈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组长:欧孟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事局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经委主任

市环保局局长

市法制办主任

市国资委主任

市银监局局长

联络员:陈斌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一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宜州市,市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委(含中小企业局)、环保局、国资委、法制办、银监局。

第二组

分管领导:黎丽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陈爱萍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教育局局长

市文化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市旅游局局长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联络员:韦桂京市政府办副调研员、第六秘书科科长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七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罗城县、环江县,市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民委、旅游局、外事办、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视局。

第三组

分管领导:战明国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陆程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交通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联络员:覃乃师市政府办第五秘书科科长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四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南丹县,市交通局、安监局、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公室(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

第四组

分管领导:罗建文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陆祥红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发改委主任

市国土局局长

市建规委主任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物价局局长

联络员:覃纯项市政府办第三秘书科主任科员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五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金城江区,市发改委、国土局、建规委、市政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城市投资公司。

第五组

分管领导:方芳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吴林娜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科技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招商局局长

市粮食局局长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联络员:韦运康市政府办副调研员、第三秘书科科长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二、三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天峨县、东兰县,市科技局、商务局、招商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

第六组

分管领导:补祥斌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韦相值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联络员:覃孝维市政府应急办副科长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八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巴马县、凤山县,市公安局、司法局以及茂兰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等方面工作。

第七组

分管领导:潘育伟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石光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农业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市卫生局书记

市计生委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

市扶贫办主任

联络员:潘扬权市政府办副调研员、第四秘书科科长

督查区域:对应自治区第三、七督查组工作;负责督查都安、大化县,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计生委、民政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农机局、扶贫办、调处办。

综合组

分管领导:陆克市政府秘书长

组长:欧孟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黄岳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市经委办公室主任

市建规委办公室主任

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草拟督查方案,编发督查报告、督查通报,编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草拟责任追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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