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政办发〔2010〕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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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河池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河池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桂政办发〔2010〕179号)要求,加强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监管,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着力规范食用油市场销售行为,有效监控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过程,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加工“地沟油”的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地沟油”流入流通、餐饮环节。
二、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摸底调查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摸底排查,摸清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其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顿取得实效。
(二)整顿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找准突出问题,确定整顿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和收运管理行为,建立严格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地沟油”流入流通、餐饮环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根据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整治“地沟油”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地沟油”回流到餐桌,将给食品安全带来非常严重的隐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继全国“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及“乳品和含乳食品专项整治”之后的又一次全国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务必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经委、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检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三)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力度,指导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收运、加工、销售餐厨废弃物行为。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准入制度,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置等全面监管的信息平台。探索建立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管理模式。
(四)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统筹协调,组织辖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属地“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形成联动打击合力。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地沟油”整治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应有效果。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担任,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纪检组长覃瑛同志担任。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有关工作及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电话(传真):2285288,邮箱:[email protected]。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