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09〕116号
颁布日期:2009-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9〕116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上新台阶和新水平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抓信息工作,并明确办公室1名负责人具体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及时报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以及重大的社会经济动态和重要的敌情、社情等方面的信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努力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上新台阶和新水平。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相关制度

要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整体水平,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一)信息报送基本要求。一是信息的真实性。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本县(市、区)、本部门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信息的时效性。特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57号)要求报送,不得延误,并对事件进行跟踪反馈,直到问题解决。三是信息的综合性。各县(市、区)、各部门所报送的信息不但要及时、准确、全面,还要善于对事件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信息的保密性。要严格把握政务信息报送的层次,对反映尚未出台或不能公开的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政策,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一定要采取加密措施,按规定密级报送,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五是严格审核把关。报送的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信息失真、失实现象发生。常规性政务信息,由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办公室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定签发,紧急重大信息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六是抓好信息批示的落实。要认真做好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信息上所作批示的督办工作,并将落实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凡是没有及时办结领导批示的,取消其年度考评资格。

(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向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和单位约稿。特别重要的信息约稿,经领导同意后下发通知,承接约稿任务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约稿内容和时限要求上报。凡是没有按时按质完成约稿任务的,取消其年度考评资格。

(三)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按照《河池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对政府系统上报的信息情况,每季度实行计分考核,并通报全市。年终汇总情况作为单项考评结果计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四)信息评比表彰制度。对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通报表彰一次,以资鼓励。考评工作按《河池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执行。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要把信息工作人员当年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采用积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专题信息服务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创造条件,让信息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调研活动,力争多为领导提供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质量高的政务调研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县(市、区)、各部门每年要向市人民政府报送2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信息,每位信息员每年至少报送1篇以上调研信息。

四、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

每年采取办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全市信息工作人员进行1—2周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经验,明确政务信息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搞好政务信息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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